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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珠帘外,眉头看不出喜怒的传说中的神医好像是在切脉。是艰涩还是平滑的?阿笙咬着唇,却只能看得到微弱的涟漪,从崔珩晏染着单弱杜蘅味的长长衣袖一路延伸过来,直直砸进阿笙的脆弱心房。怎么样?所以怎么样?再次见到崔珩晏掀帘而入的时候,阿笙几乎要痛恨他这副云淡风轻的秀雅样貌,似乎对什么都不在意的雍容。最后还是公子唇瓣贴在她冰凉的额头上,“如果寒寒也能喝下这盏酒,就好了。”他的话才刚刚落下,春花就徐徐地盛开了。作者有话要说: 鱼不可脱于渊。——庄周对不起,我又写死人了QAQ☆、温柔刀淡色而厚重的云朵绵绵地散开又缓缓地聚拢。层层的浅碧天光因着云翳的照射而倾泻下来,虽然依旧是明亮的,但却总像蒙着一层薄纱。虽然温和,但到底不是灼人耀眼的本来样子,而是经过温柔的篡改。推着崔珩晏去上榻休养一会,待到他难掩倦色的眼帘合拢,就连呼吸声都放平的时候,阿笙才轻手轻脚地走出内室。轻声唤过神医,阿笙的眼睛很清亮,不像是才醒过来的迷蒙,“公子已经昨夜就用下这壶酒了吧?”搔搔胡子,这神医挺惊讶的样子,“这小子已经和你说了?”他自顾自嘟囔道:“好嘛,还威胁我三缄其口,甚至还一早让我研制劳什子使人失忆的药方子。结果可倒好,他自己倒是全都给倒了个溜干净。”所以,她突然起来的昏迷与沉眠找到了源头。神医哼一声:“既然如此,何苦大半夜把我揪起来给他看好没好,也不差这三两个时辰了不是,恁地扰人清梦,坏透了。”那么假若这自制的苏屠醣不奏效又会如何?阿笙想问,但到底没有说出口,而是轻柔地告别后,遣人送这打哈欠的神医打道回府。折身倒转回去,阿笙垂眸看公子密密的鸦羽垂盖过眼睛,心里兀地浮现出一种古怪的痛意。本应是觉得开心的。困扰她良久的毒素已清,公子现在已经变得康健起来,然而阿笙依旧觉得心中发闷。明明知道世界上是没有如果的。但是阿笙就是控制不住地转进了牛角尖,她就是要想。如若这苏屠醣没奏效,是不是他就要悄声离开,甚至连句告别都不曾有,而是要让她无知无觉地服下人间的孟婆汤。真是好狠的心。阿笙细弱的手指摩挲过崔珩晏被淡薄日光打在地上的斑斓阴影,心里轻轻地揪动着,悬起来,可是连这疼痛本身,都因无理取闹而找不出缘由来哭诉。她只能默默地念着,从骨头里揪出来杜蘅气味来咀嚼。公子,可真是好狠的心。从来说的什么一起下地狱都是哄她玩的,他看似无知无觉,还不是想的比什么都周到。这么细致妥帖的功夫居然用来对付她,是不是还要婉婉道一声谢呢?从梦中醒来的时候,崔珩晏终于享受到了难得的平静,心里是一条静谧的河流,因着细琐的事情都已经平摊晒开,反而觉得餍足。公子璜睁开眼皮的时候,下意识呼出口的便是阿笙。然而迎接他的只是碎凌凌的粉色霞光,很温柔,但也很是冷清。侍从阿余听到响声,撩动帘子走了进来,笑嘻嘻的:“公子,阿笙jiejie已经回府了,谢家的人可是急得够呛。”于是阿余和阿裕也终于回到他身边,之前惊心动魄的湛然火光和尖锐的悬崖峭壁都恍如隔世,唯有温和宁静的苏州船舶摇摆出温和的涟漪,透过碧青的纱窗合着酒香,游走进来。原是回府了。崔珩晏松过口气,但却总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好像非常重要,如果不能及时回想起来的话,就一定会觉得遗憾。不过当下也不是能琢磨明白的时候。更何况,哪里有什么不对劲?春光温柔如许,就连碧草的颜色都已经不再令他厌烦,因他知晓自己终于有了迈到广阔天空下的权利。许是这些日子过于疲惫了吧。他推开被衾,眉目冷淡雅贵,又是清寂的公子璜,“姬无厌那边怎么样?”“今上应是还好,只是梨贵妃怕是不太好。”虽然听过很多次,阿余仍是因着公子直呼今上的大名而感到不适,总是要打个突才能低声回复,“准确的说,是二皇子怕是惹了大祸。”梨九有两个孩子,大皇子姬补绌与二皇子姬将勤,前者是她在二十余年前出宫的时候怀上的,亦有朝臣认为,就是因为前朝的长公主妒忌她怀有了今上的子嗣,才把她驱逐出宫的。而二皇子姬补绌却是梨九回宫之后,梅开二度再次怀孕,这才让今上力排众议,为她请得贵妃之位。姬将勤把杯子一摔,眼睛都因为过于战栗而放大,“你说我不是父皇的亲子,这怎么可能?”这些年在今上暴戾的施压之下,虽不曾有闲言碎语的传闻,但是光看两个皇子的外貌也终究是能窥得出一二。先不说今上姬无厌当年是冠绝王都的风流公子哥,容则秀雅,梨九作为在传闻中引得起前朝长公主妒火的贵妃,亦是婉约清丽。姬补绌尚能称得上一句俊美潇洒、浩气英风,打小就跟着公主姬昭时一起习武练剑,而备受贵妃宠爱的二皇子姬将勤却身材瘦小、不堪罗绮倒还在其次,因他相貌平平又不爱读书、习武,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松垮的颓丧气息,蔫蔫的不怎么爱说话。唯一继承他父亲的恐怕是拈花惹草的性子,后院里的宫女基本被他揽了个遍。就连内侍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二皇子有这么大的精神波动,不由得吓得退了两步,低声道:“是的,奴才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取到了今上表弟的一块骸骨,用您的血滴上去之后,确实不相容。”时下认定两者是否有亲缘的法子,基本是滴骨认亲,也就是说,倘若着实是亲属的话,将血液滴在残骨上就会自发的相融。然而当时这内饰用主子宝贵的鲜血沁了两滴上去,不但没有相融,甚至就突兀地显现在这灰白的骨头上,红的红灰的灰,两者都是独立的存在。要说这今上的表弟也是很倒霉,早在今上登基之前就已经命丧荒野。听闻,这表弟是极其有进取心的,当时曾经还想献媚前朝的长公主,却不知道犯了什么忌讳,不仅不曾上位,反而惹得彪悍的长公主姬曲直不喜,转头给赶了出来。然则这表弟从不放弃自己的理想,当年朝中有一重臣好男风,他为了攀炎附势,竟是也不畏惧疼痛,自己便毛遂自荐了。这位重臣到底是谁已不可考,但肯定是权重崇望的高官,然而他喜好的花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