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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傅挽身上遮住了她原本的披风,丝毫不顾一青一灰的颜色在视觉上会造成什么刺激,飞快地伸手,紧紧地将傅挽在怀里抱了一瞬。“抱歉,要让你自己走了。”傅挽笑了一下,从谢宁池怀里出来,握着他的肩膀将他往下拽了拽,一口亲在了他的唇上,全然不在意身后神色各异的视线,“也抱歉,要让你去挡着了。”她没有坚持要留下来与谢宁池共进退,也没有告诉他,就算是在她是腰缠万贯的杨州傅六时,她也有过大半夜翻山越岭的经历,这点路途,也算还好。她男人要担心她,觉得这是让她受了委屈,那就让他这么觉得呗。傅挽松开手,说得话却是在不容置疑,“我往山下走,会往榴州城城内走,便是那些榴州军再想动手,也不敢在城里大张旗鼓地找人,所以,我只带上三个人就够了,剩下四个,留给你一起帮我挡挡刀枪箭雨。”谢宁池眉头一皱,立即就要反驳。傅挽再一亲,堵住了他将要出口的话,半吊在他身上,伸手搂着他的脖子,凑在他耳边,小声地与他说,“你不是觉着你儿子已经在我肚子里安营扎寨了吗,想要让你儿子再一步攻城掠池,就要保持他娘我,愉悦的好心情。”傅挽落地,昂起头来看着谢宁池,“不要让他娘每个呼吸都在担心他没了爹。”她眼里的担忧□□裸,爱意也明明白白。或许爱情有时候就是担心你边喝水边大笑时被水呛了,觉得你走山路走累了就一言不发地背起你,害怕你将目光过多地停留在旁人身上,自然而然地为你变得更加勇敢,愿意为你吃苦,也努力不成为你的负累。不是说出口的一百遍爱你,才是唯一的爱你。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经常掩盖不住从心里流露出来的爱慕。谢宁池垂了眼眸,低声应了一句,“好。”之后傅挽再次一锤定音,带走了天丑和一个极善于认路的天字卫,还有杨崇。最后被选中的杨崇,比谢宁池还要更震惊。在谢宁池与傅挽说话,傅挽只缠绵着却还是决定要走时,他眼底就透出了几分果然如此的嘲讽笑意,又不知想到了什么,整个人都垂着头没说话。不管在何处,他都知道,他就是那个多余的人。而现在,在仅有的三个名额,多一个就能多一分安全的时候,傅挽居然弃旁人二选了他?但他的疑惑还未问出口,甚至连谢宁池的反对都没有说出口,傅挽就立时带着选好的三个人,转身就匆匆走了。知道山外还留着一批榴州军,又不能肯定那批人是不是同伙,因而四人选的是鲜有人迹的,更为陡峭险峻的山路。即使这样,还是遇上了好几股追击的榴州军。这群人全然就是要他们命的架势,而两个天字卫又要分别护着一个人,在快临近城门时,身上都挂了彩,狼狈得像是在漠北,在马背上连夜不休追击了五日。而三个白天落日的山路野路,连他们都疲倦万分,傅挽却未曾抱怨过一句。好容易乔装打扮进了榴州城的城门,却发现城内比他们原本想象的还要更加严峻——大街小巷里,填满了被称作采花贼和江洋大盗的他们的照片,每日三次有巡逻的官兵挨家挨户地查探,医馆和客栈破庙等地,更是时时有人守着。原本榴州城里最能让傅挽放心的老大夫家,这时变成了第一个不能去的地方。眼看着夜幕就要降临,第三次,也是最严格的一次查探就要来临,四个人不是伤号就是没有再多的体力可以利用的娇贵女子和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身后就是悬崖,身前却是快要到达的追兵。傅挽低垂着眼,好似体力用尽了在闭目养神,天丑和叫做天申的两个天字卫沉默不语地用肮脏的布条绑好自己身上已经乌青发紫的伤口,已经有好几处卷了刃的刀就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准备随时战斗。四个人里,天字卫要护着主子的心上人无可厚非,且傅挽也敏锐地躲过了好几次追击,更是成功带着他们潜到了城中,好似就只有他,一事无成,纯粹负累。杨崇的视线在三人面前掠过,停在了傅挽苍白而不见血色的脸上又飞快移开,深吸了一口气站起身来,“等会儿若是榴州军查到了此处,我便独自站出去引开视线,你们带着傅姑娘先走,左右我是宁国公的儿子,他们不敢把我……”“宁国公如今在镐城,远得压根撑不住你的腰。”傅挽睁开眼,舌尖飞快地舔了下因为缺水而干燥得要裂开的嘴唇,抬起头来看了眼因她的话而怔愣住的杨崇,毫不留情地揭穿了他试图粉饰太平的面具,“何况,宁国公早就不想认你这个儿子了,他可能巴不得你被‘误杀’。”杨崇脸上装出来那点英雄就义之色,立即就被迅速占领的雪白所覆盖。他嘴唇抖动,脚肚子打颤,甚至连站都站不住。是的,他爹巴不得他死在外面免得脏了杨家的脸面,甚至将他从族谱里移出来之事,他其实全部都知道。他只是不想承认,当初他心心念念,视为心头白月光朱砂痣的三娘,曾经寄托了他对这个污秽的世间的所有的美好的三娘,就是因为知晓了这个,才抛弃了他。因为她走得那样巧,就在他因为这个消息而对她强颜欢笑的第二天。他越努力地想要忘记,就越是记得,当年三娘脸上那个掩饰不住的,不再带着满满而纯真的爱意,而是带着不屑与鄙夷,想要丢弃掉她已经不想再用了的香帕时的神色。他只是当做他已经不记得了。“天丑,”傅挽紧了紧披风,从怀里拿出张薄薄的,带着她体温的纸递给他,“拿着这个,去锦绣布庄,装成浪荡大少爷,买一身女装,三身男装。”傅挽深吸了口气,嘱咐他,“要最好,最贵的,平常普通人,根本买不起的。”天丑接过那张银票,看了眼,倒是宠辱不惊地捏在了手里,从容地去了。最后结账时,他扔出那张面值一万两的银票,也像是扔出一张随手可得的废纸,手指尖只捏到了一丝丝的边角,留下一句,“不用找了。”全然一副财大气粗的模样。天知道他有多想把那张银票塞到怀里占为己有,而不是给这个肥头大耳,一脸谄媚之色,都快要跪下来给他舔鞋的掌柜。但是不行。刚才他虽没看细看,但是太过灵敏的听觉所捕捉到的窸窸窣窣的声音和捏到那张银票时被太过灵敏的嗅觉和触觉所感知到的香味和温热,都在告诉他,六爷,是从哪里摸出了这张大额银票。他的手已经被动承担罪孽了,他怕再多看一眼,主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