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6
书迷正在阅读:渣攻,尽管放马过来、[综]呱呱侠、[综英美]爱妻狂魔、别把老子当女人、谢小年为什么不修仙了?、非典型富二代、星际之配种(H)、八卦杂志说这事要黄[娱乐圈]、楚霸王与蛇郎君(H)、东方龙骑西方龙(H)
对象了吧,我……不想对你使用媚术。”艾威泽道,“我想用自己的真心真意来让你认可我。”“……放心,以你的水平是无法迷惑我的。”弗尔道。我:“……”就不能友好相处么?收获:黑媚术和障眼法夜幕。第四天。我在梦中掐住了艾威泽的脖子:“不要再给我添堵了!!!”受伤的总是我。……哥里亚多城。弗尔说,如果说帝托德的繁荣是因为它依山傍水,有着丰富的矿石等资源,那么哥里亚多城的繁荣就在于它是黑克卡国的中心地带和交通枢纽,全国上下近乎三分之二的商路都经过哥里亚多城。果不其然,还未进城时,我们便在路上碰见了五六支商队,城内更是热闹非凡。大街小巷里都是商贩和各种拉车的马、驴,甚至是凶兽、灵兽的身影,异地的特色服饰和妆容其乐融融,形成一幅盛景。机械蝎依旧被禁止入内,在弗尔的提醒下,我对自己的银发红眼和尖耳施展了障眼法——夜幕并非是改变在其他人眼中看到的模样,而是让他们即使看到了,也不能注意到异样所在。弗尔大方地给我一袋金币,正好是五百,我纳闷了一下,恍然道:“这不是德爱尔兹当初要支付给我的报酬吗?”弗尔没有回答,只是说:“跟紧,不要再像上次那样走丢了。”上次是意外。“不会了。”我把金币放进储物袋,快步跟上了他的步伐,一手抓住了他的手臂。大概是由于前车之鉴,他没说什么。哦,因为哥里亚多城人来人往,他这次披着斗篷,里面也穿了衣服。不过我知道那是睡衣,弗尔施了幻术,而且很自信地认为是不会被发现的。他也的确有这个实力。因为流动的人流,我不得不放手让其他人先过去,一抬头,弗尔与我已经隔着十几个人。他也回头无声地看着我,叹了一口气。眨了一眼,彻底不见了踪影。一刻前还说过不会走丢的我:“……”先到处逛逛好了。又是眨了一眼,巴顿突地站在了眼前。他换下了那套板甲,此刻正穿着红色翻驳领夹克外套,肩部是两排金色流苏,门襟上是刻着玫瑰的金色排扣,只扣上了中间的两个纽扣,领口束着一条纯白细布,用镶嵌着红玛瑙的花边镂空金属扣住,头顶一顶乌黑色冠状帽,插着三根毛茸茸的白色正羽,腰挂佩剑,脚踏黑色硬质长筒皮靴……总而言之是非常正式的贵族服饰。我额头上的青筋狂跳:“我怎么不记得曾经叫过你的名字。”“因为你不记得了。”他理所当然地揉乱我的头发,俯身用下巴顶着我的肩,懒洋洋道,“小声一点,普通人类看不到我。”我紧张地看看了四周,他大概使了什么小把戏,过路人虽然看不到他,但都通通从他的身边绕过,完全不会碰到他。我暗自松了一口气,打量着他的着装:“你为什么穿的这么……花枝招展?”“……”巴顿握着我的手腕就往前拖,握的很紧,但是不痛,“啊,这里是哥里亚多城吧,很久没来了……其实你离开后我就发现我可以离开帝托德了,要不是菲利斯和雷恩非要让我留下来坐镇,直到歼灭感染者,我早就溜出来了……”巴顿絮絮叨叨地说着“好无聊”,我拽了拽他的手,说:“走的太快了……我想买些东西。”他什么都没有说,脚步却渐渐慢了下来,走了一会儿,才若无其事地回过头问:“你想买什么?”噗。我忍住莫名的笑意,说:“到处看看吧。”巴顿曾经是少城主,对于地摊、商铺的东西显然都看不上眼,心不在焉地站在我的旁边看着,偶尔会说一句“这件是最好的劣质品”“那件勉强入眼”之类的话。一路下来,我就买了几瓶“劣质”的酒红色和茶色颜料,一把“勉强入眼”的精巧的小刀和一件“差强人意”的海蓝色印花斗篷。巴顿忍无可忍:“我送你。”我也忍无可忍:“不必了。”“那个小矮子呢?”“我们走散了。”我含糊道。“你还是小孩子么?”巴顿看了我一眼我,一语道破。眼神中既带着怜惜,又带着鄙夷,既写着“好神奇”,又写着“怎么不叫我”。明明只是一个眼神,却包含着千千万万个让我想揍他的理由,为什么我要看懂?!为什么!!“我今年四十一岁。”我干巴巴道。无论是精灵还是黑精灵都是长寿的种族,四十一岁对于我们来说相当于未成年,对于寿命最短的人类来说已经足够作为证明了。“一把年纪了还走丢啊,顺带一提,我才二十一岁,而且从来没有走丢过哦,大叔——”巴顿恶劣地笑着,尤其是说着最后一句“大叔”时。我:“……”我觉得我受到了严重的人身攻击。小屁孩,我出生的时候,你的父母说不定还在吃奶呢,嚣张!作者有话要说: 每一篇文章都有它的卖点,毒舌式幽默,细腻华丽的辞藻,肥而不腻的rou,深入人心的性格等等。本来我想用特色设定来作为卖点的,可是在前面那几篇几乎没有提及过【泪,所以我现在是在靠摆设般的文案,神一样的猪队友般的标题和与内容有五毛钱关系的内容提要来欺骗读者吗【捂脸,鄙人不是故意的,看我真诚的大眼睛⊙⌒⊙,我会努力进步的,竟然看到了这里的读者只要你们“不抛弃”,我就绝对“不放弃”,励志地握拳!!☆、第十五章●神说,你长的很让人放心直到太阳落山,商贩们都纷纷回到了旅店,街上只剩下零零散散的摊铺和几个包着头巾的衣衫褴褛的流浪汉挨坐在某个角落里。一个身姿矫健的男人格格不入地出现在黄昏时的街口,斗篷外套是肃穆深沉的墨绿色,深色短裤与白色丝袜相衬,手上戴着手套。与巴顿相比之下不如他的华美精致,但胜在干净利落,在余晖的映衬下给人一种稳重可靠的感觉。我睨视着巴顿衣服上金光闪闪的流苏和排扣,在心里默叹:白白糟蹋了一副好声音。巴顿抱着胸,一只腿直立,另一只膝盖微曲,背对着我压在我的侧身上,自顾自地说着“反正没人看得见”就把他那顶对我来说有点大的浮夸的帽子扣在了我的头上。我顺着他面向的方向,看到了一个卖花女,穿着单薄的布料,她上下搓着胳膊,耷拉着脑袋,隐约能看到小巧的鼻尖和下巴柔和的线条。巴顿迈开腿就要走过去。不要走。没有任何根据,我感觉到了,那个女孩知道有人在盯着她。这个认知让我心里说不上的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