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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4

    影响你的判断,只是让你知道他的付出。”轩辕齐抱紧了南宫银,“其实,我真不想这么快就把你交给别人,我希望你能多陪陪我。”

南宫银淡淡地笑了:“我知道,我现在不会跟谁在一起的,就算我对丁雨夜有一点点所谓的爱情,可那份重量远远不及他对我的,我要是草率地接受他,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我不想,跟他连朋友都没得做。”

轩辕齐满意地点头:“嗯,那在你真正喜欢上谁之前,我对谁都不满意!你喜欢才是最重要的。”

“嗯。”南宫银道。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几章都是甜甜的日常,看一干小受如何花样追攻(??????)??

第83章八十二、爱情

半夜下了一场小雨,淅淅沥沥,绵绵密密,南宫银睡前忘了关窗,冰凉的雨水从窗户飘进来,温柔地洒在他的身上,将他从梦中惊醒。

南宫银睁着眼好半晌,才赤脚下床,往窗户的方向走。房间里虽暗,对他来说却不算什么,很顺利地走了过去。不过,他并没有马上关上窗户,反而倚在墙上,歪头看着外面的景象。凉凉的风夹杂着柔柔的花香和水汽轻轻扑在他脸上。

现在是午夜时分,大家都睡了,繁华热闹的重城也进入梦乡,周围万籁俱寂,这时在平常听来十分细微的雨声就被放大到极致,像回荡在天地间的轻快乐曲。

南宫银能够清晰地听到,雨水打在屋檐上,然后从檐角滴落的声音,也能清晰地听到轻柔的风拂过树梢扬起的“沙沙”声。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花香在雨幕中弥漫,风声在水滴中飞扬,还有其他偶然加入这一曲乐章中的声音,勾勒出一首美妙的旋律,在漆黑而寂静的夜空下不断地回响。

南宫银的头抵在窗框上,闭目侧耳聆听着这首自然之音,安静体验着他来到重城后遇到的第无数种新事物。

雨不大,却整整下了一夜,南宫银也倚在窗边听了一夜,上衣都被飘进屋里的雨水打湿了。以至于第二天早上丁雨夜推开他的房门时,非常有幸地看到他更衣的场面,大饱眼福。

“呵呵呵……”丁雨夜支着下巴,嘴里溢出一连串令人毛骨悚然的傻笑,而顾清煦和兔子蓝漠坐在一边,用杀人般的目光死死盯着他。

岚洛特走进客厅时,陡然被丁雨夜杀伤力极大的傻笑吓得后退一步,心有余悸地拍着胸口问周身弥漫着死亡黑气的封亚然:“封亚然,丁雨夜这是怎么了?难不成……偷窥南宫被门夹到头了?”

封亚然闻言,身边缭绕不去的黑气更加浓郁了,看着丁雨夜的目光冷冽得就快射出狠毒的“血滴子”:“他是偷窥南宫,可惜没被门夹到头。”

岚洛特眉头一跳,心头莫名浮起大事不好的预感。

下一秒,他的预感就应验了。

顾清煦瞪了丁雨夜半晌发现这样对他屁用没有,就忍无可忍地咬着牙扑到他身上掐住他的脖子:“丁雨夜我要杀了你!”

丁雨夜立马回过神反应极快地一巴掌把他糊到地上,然后……接着傻笑。

……什么鬼?

岚洛特不忍直视地扶额。

到了下午茶时间,大厅里还是乱糟糟地一团,岚洛特叹着气摸到南宫银颇有诗情画意的院子里,见他竟悠然自在地在品茗阅卷,羡慕之情“噌”一下蹿到头顶。

“南宫,你真是好定力,放任你的追求者掐成狗,自己却在这轻松自在。”岚洛特一边说一边毫不客气地在南宫银对面坐下,提起茶壶在白底青花的精致茶杯中注满温热喷香的清茶。

南宫银的目光还是片刻不离书卷,淡淡地说:“要不然呢?如果我过去,他们会掐的更厉害,还不如用这些玩闹的时间多看几本书。对了岚洛特,父亲从千幻秘境中带了许多古籍给我,很有意思,你要看的话一会儿可以带几本走。”

“哦放在哪儿啊我去挑挑……等等,我来不是要跟你说这个!”岚洛特的思路差点被南宫银带跑,甩了甩头才想起自己过来的目的,连忙说:“南宫,我觉得他们都挺认真的,你要是不喜欢他们可以直白地拒绝,别让他们一天到晚吵吵嚷嚷的,都快出人命了。”

南宫银终于舍得把目光从书上移开,看了看岚洛特,端起茶杯啜了一口:“我的态度即便是瞎子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可他们就算心知肚明也他们依然是这样吵吵嚷嚷的,我能怎么样?”

岚洛特凑近了看他,那张清丽绝美的俊颜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杀伤力破表,岚洛特晃了下神,连忙把头缩回来,底气不足地问:“那你真的不喜欢他们……的其中之一?”

“我不知道。”南宫银答得轻描淡写,却差点让岚洛特噎住。

“我不懂感情,更何况,我一直都拿他们当朋友,就像对你一样。”南宫银漫不经心的语气轻飘飘的,好像下一秒就会被迎面吹来的风吹散。

岚洛特听到这话,却没有如南宫银所料露出崩溃的表情,反而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到了晚上,丁雨夜不情不愿地把兔子蓝漠还给南宫银,期间还与他对瞪数次,最后在南宫银的催促下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南宫银揉搓着蓝漠软软的耳朵,躺在窗边的长沙发上思索什么,最后却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蓝漠趴在南宫银怀里,想起上次那个意外的吻,白白的兔子脸泛起了红晕。

丁雨夜走在回自己房间的路上,心里闷闷的,不仅是因为南宫银的态度,同样也是因为蓝漠。

凭什么蓝漠就这么好运,可以变成兔子一直跟在南宫银身边,就算每时每刻都赖在他身上也不会被嫌弃被推开,而他若是黏得久一点就会被赶走,上次蓝漠吻到南宫银的唇都没有被责怪,这做人还不如一只兔子。

论认识的时间,不算阑千绝那个王八蛋,他和南宫银是认识最久的,还曾经住一间宿舍,感情应该最为深厚,但是看南宫银的样子,对他与对别人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同的,想想就心塞。

不行!他怎么能让一只兔子比下去?就算蓝漠的兔子身软软的会卖萌又如何?他丁雨夜喜欢的人,一定要追到手!

一瞬间斗志昂扬的丁雨夜满血复活,原本垂头丧气耷拉着脑袋的失落颓丧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慢慢的战意,脚下轻快得像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