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耽美小说 - 与情敌相爱的日子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4

分卷阅读124

    顾小白指着叶歧路,“你丫处理个屁!”

“趁着还年轻,赶紧断了,痛苦个几天儿就完了!”顾小白给出他最后的忠告,“甭到最后沦落到傅传心的地步,尘埃落定,身败名裂,那他妈再说什么都晚了!”

“你觉得我们没想过吗?”易云舒慢慢地坐了起来,瞪着顾小白,“你认为之前我们‘王不见王’是为了什么?如果什么都像你所说的那么轻描淡写,我还痛苦什么?我他妈早就抱着小路路逍遥快活去了!我看你才是‘你丫懂个屁!’”

“叶歧路!”顾小白故意不接易云舒的话茬儿,而是专攻叶歧路,“你丫是摇滚大神、歌坛新星,又是正儿八经的清华大学,可是一片大好的前程,何苦跟云舒上那么一艘注定要在阴沟儿里翻车的破船呢?”

“顾小白!”易云舒怒气冲天地大叫着,“你丫给我滚!”

“我他妈是为你们好!”顾小白也毫不客气地骂了回去,走到叶歧路的身前,一把拽起他的胳膊,用力往外拉扯着,“跟我走!你丫跟我走!逃这么久的课,你也不怕老师挂你的科儿!”

叶歧路的动作慢吞吞的,但还是被顾小白拖出了病房——

易云舒绝望地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生如不死”——还不如在大火中烧死了呢,好歹那个时候他是幸福无比的,而现在……?

凭什么他想爱一个人、并得到一个人的爱,就那么艰难呢?

叶歧路回到了清华大学。

走在校园里,学生们三三两两地在窃窃私语——

他知道,哪怕是隆福大厦的大火灾,也没办法浇灭傅传心的热度,尤其是在隆福大厦前,他和傅传心以及陈克,几个人毫无风度地大吵大嚷,肯定被各路媒体、记者、狗仔、“目击者”传的风风雨雨了。

只不过现在的他一点儿都不在乎。

他回到了宿舍,室友们没有问他任何问题,只是默默地将最近的课业借给他补习,叶歧路一如往常地吃饭、睡觉、上课、去图书馆。

一个星期之后,有个男生跑到图书馆找到了叶歧路。

叶歧路一看到他就一愣,很眼熟,但一下子又想不出是谁……

在脑海中查询了几秒钟,他想起了对方的名字,“小辉?”

是的,对方就是小辉——那个在很多年前,东四隆福寺的一家游戏厅中,久到他那会儿还没有开始练吉他,他和涤非玩游戏的时候找他弹吉他的那个小辉。

后来还分别在老何那儿和在西二旗与李北侯发生口角的时候见到过他。

“歧路哥!”小辉小声叫道。

叶歧路将小辉带到了图书馆外面,对方笑道,“好久没回来了,这两年我和华子去西安了,修炼了两年,也组了个乐队,刚回北京。对了,你还记得华子吗?”

叶歧路轻轻一笑,“就是当年和我一起在民族文化宫前弹吉他,还被我踢了一脚,后来在老何那儿指着我鼻子唧唧歪歪的那个?”

“对对对!就是他!”小辉大笑起来,“华子现在弹的倍儿牛逼,回头你指点他几招啊!”

“没问题。”叶歧路愉快地答应道。

小辉和叶歧路聊了一会儿才想到了此行的目的:“哦对了,我是来给你送信儿的——刚回来我就听说云舒哥住院了,刚去看了他一下,他让我给你带个信儿,说他就马上就要走了,要和乐队离开北京去日本。”

叶歧路面色沉静,甚至连眉毛都没跳一下,从善如流地问:“具体什么时候啊?”

“好像是大后天吧?”小辉回答完,歪了下头,“你和云舒哥到底怎么啦?两个人都怪怪的,以前你俩儿不是很好吗?怎么突然王不见王了?不过……好像关系也没那么糟?”

“…………”叶歧路拍了拍小辉的肩膀,“以后你就知道了。”

小辉:“…………???”

送走了小辉,叶歧路去食堂打了一份儿饭菜,细嚼慢咽地吃了起来。

晚上他又去了图书馆,呆到了很晚才回到宿舍睡觉。

很普通的大学生活。

第二天依然这么过着。

第三天一如既往。

第四天——

到了易云舒出院的日子。

顾小白和卫武他们帮易云舒收拾好了东西,医院的楼下就是唱片公司来接他们的轿车。

易云舒一直坐在病房中,一动不动。

“你确定告诉他了吗?”易云舒第六十七次问小辉。

小辉第六十七次回答,一脸无奈:“确定……”

“走吧——”顾小白去拉易云舒的胳膊,“清华离这儿才多远啊,这么多天,他要是想来,爬都爬过来了……本来就是,你也不看看叶歧路是什么水准儿的人,怎么可能真的放弃那无可限量的前程跟你丫……整那些没用的……”

易云舒一直坐到最后一秒钟。

最后,他离开了医院。

到他上了车,都没有看到那个在他梦中缠绵过千百回的身影……

看来,一切也就到此为止了吧。

他们要先坐火车去上海做节目,然后再从上海直接去日本。

北京站前,三十年如一日的人山人海。

他还没来……

“走吧——”

顾小白拉着易云舒去检票。

“——云舒!易云舒!”

作者有话要说:  别怪我没给你们预警!!歧路可要放大招了!!!

下章,漂移??⊙▽⊙

第74章

“——云舒!易云舒!”

在嘈杂的北京站,有一个干冷的嗓音飘来一股清风——

那不止是清风,还是氧气,让徘徊在窒息边缘的易云舒彻底复苏了,他站住脚,回过头——

叶歧路步履矫健地走向了过来。

他身着经典款的海魂衫,因为今儿北风有点儿凉,他外面又套了一件纯白色的外衫,黑色阔脚裤搭配蓝白相间的运动鞋,整体线条十分连贯——长过耳畔的黑发,让他有着干净的学生气质的同时,又拥有着属于rocker的不羁感。

叶歧路确实是个帅哥,但他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帅气——眉梢眼角都太细太挑,再配以冷漠且倨傲的目光,整个人从上到下从头至尾都实在太不平易近人,以至于哪怕他微微地笑着,那双颇具特色的单眼皮都免不了实力抢戏。

可是……

易云舒目不转睛地盯着叶歧路站到他的面前——他就喜欢这一款啊!!!喜欢喜欢!!!倍儿他妈喜欢!!!!

“叶歧路!”——不止是顾小白、卫武和唱片公司的一些工作人员,甚至连火车站周围的群众都叫出了他的名字。

毕竟在在人群这么密集的地方不带帽子不带蛤丨蟆镜,以象牙塔乐队和叶歧路最近的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