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耽美小说 - 凌渡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68

分卷阅读68

    的我们很熟的样子。”

康明宇有点想粗暴了。这TM是我的台词啊。

这会儿有人叫他上台,lime挥了挥手,张扬而去。

“卧槽,这什么情况,我情敌跟我聊我追的人,我这件衣服还有第三个人曾经穿过?”康明宇捏起衣襟用力拉扯,“我TM在干嘛?太可笑了!”

他回头向门口观望,汤恩的身影始终没有出现,他不该错过lime的盛大演出才对。

整个酒吧的灯骤时熄灭,舞台被盆大的圆形聚光灯打亮,一群走在摇滚与时尚前段的祖国绿树正雄姿英发的抱着当下最先进的武器。

他们笑的如此洒脱,笑意渲染了整个空间,如痴如醉,不谙世事。

有梦的人很好,至少不会在泥泞的沼泽里拼命寻找。但有梦的人也很累,买一车南孚电池都不足以驱散疲惫。

不记得谁说过一句类似的话。一个人年轻的时候如果不闯荡,那绝不会成功;而一个人中年了还在闯荡,也不会成功。

生命给你的发展机会很有限,要怎么把握它,还不遗漏路上的美好风景,这就需要有心人来揣摩了。

舞台上,宋玦难得穿一件正常的衣服,黑色圆领露出性感的锁骨,流苏从肚皮垂到腰脊,任由行动的支配在身上松垮的摇晃。

袖口被两根黑色绳子系住,把蝙蝠衫更大程度的衬托出来。boom肯定是第一次让玩中阮的人——好似围着火堆,边弹奏边有力拍打器身的人担当打击乐。

在不懂音乐的人看来,这就是一群疯子在舞台上摇摆,背景音乐应该是三天三夜那种。

宋玦偶尔会碰到苏文杰,两人不经意的接近又触电般弹开,不知为何脸就红了。

康明宇看着手机,学生会正在举办竞技活动,还有语言研究活动。

学生会总搞些超脱的东西,眼下快要月考了,估计不会有太多闲人对这些感兴趣。

突然,一道白色身影挡住他的视线,他缓缓抬头,竟被眼前的惊骇的场景镇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打王者一直输,有木有大佬肯收了我

第40章第四十章:矛盾与卑微

是汤恩,他穿着和康明宇一样的衣服,黑色的,衣领上有白银项链,挂着一颗蓝□□眼。

他的手垂在身侧,肌rou紧致的胳膊被外套完全遮盖;他白皙的脖子托起珍珠般的喉结,身上的香水味有蛊惑人心的味道。

“你有随便穿别人衣服的习惯?”他的口气很难断确,似诘问,似嘲讽,但传到康明宇耳朵里尤其动听。

“没啊,我给你打过电话,这不…怕忘了给你带,所以穿在身上。”

“强词夺理。”他轻声咕哝,还有点傲娇意味。

康明宇连忙站起来把衣服脱掉,“喏,给你。”

汤恩看着衣服却没有接,轻蔑的别开头,“我可没有穿别人穿过的衣服的习惯。”

康明宇这下可犯愁了,啥意思?生气了?我怎么了?

他试探的又抱回自己怀中,“我洗洗再给你?”

对方不答。

“那…你送给我了?”

还是不答。

“那算了。”他随手把衣服扔在椅子上扬长而去。

每个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他的尊严永远不可能成为爱的牺牲品,如果一份爱情需要以头抢地、卑躬屈膝的来换取,康明宇认为,我做不到。

走到舞台侧面,他开始回想细节:今天的汤恩有点莫名其妙,像吃了闷弹,不声不响,却挺有杀伤力。

他低头看着自己,难道真是这衣服有什么特别的意义?那直说不就好了,无理取闹个什么劲。

自己也有错,突然就爆发洪荒之力了,肯定是因为lime跟他说的那些话,感觉身体被掏空。-_-

是不是有种恋爱的感觉,开始有矛盾,开始试探对方的心灵深处。回味起来,康明宇觉得自己刚才帅爆了!他早晚要让汤恩明白,没有什么东西的意义能比他眼前这个爱他的人更重要。

汤恩僵硬的伸出手,捞起椅子上的衣服,离开温室的它变了味道,它被弓虽女干了,因为它不会是心甘情愿穿在除了“他”的人身上。

当康明宇生气的把它扔出去,它被弓虽女干还被无情的丢弃。康明宇的爱像一个刑事案件的案发现场一样惨不忍睹。

康明宇离开的位置仍在他瞳孔中,他甚至看到那个人背对着自己矗立,像一座石像。

把lime从警察局接回来,汤恩和lime第一次畅谈。以前两人总是话不投机,只有那一晚,他们用心跟彼此说话。

具体说了什么,汤恩已经不记得,只剩下lime的那句——我没有号在十三区,我不是凌渡。

Lime不是凌渡,他可以被从梦魇里解放出来了,而自己还在黑暗里寻觅,冷清、凄惨。

汤恩不知道,如果找到凌渡他的人生会有怎样的改变,像被施了法术的青蛙,只知道应该去找个公主吻下去,但猜不透这后来的后来。

表演结束时,热烈的掌声把所有人淹没,宋玦对苏文杰眨眼睛,苏文杰微笑颔首,两人越来越有默契了。

他们从康明宇身边撤离,康明宇拍着苏文杰的肩膀说:“你们俩这么暧昧,干脆在一起好了!”

小蘑菇抬腿一季佛山无影脚,“滚,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我就觉得这里比较凉快。”

Lime从康明宇面前经过,看到他上身只剩下浅蓝色的复古立领的衬衫,外套已经被收回,揶揄的说:“也只有你比较凉快了。”

康明宇足足用一分钟才明白自己被鄙视的真相。行吧,反正欺负我已经成为一种美德了。

没有演唱会,舞台附近几乎是空的,大家在舞池中跳舞或者躲到角落装酷。

苏文杰和宋玦靠在吧台边喝可乐,冒着气泡的液体有点像女巫的调试剂。

“你那个大学好吗?”苏文杰把杯子靠近嘴边遮住半边脸,仿佛这样就能把自己羞怯的隐藏起来。

“还行吧。就是各种音乐的大家庭,西洋乐、民族乐,有研究作曲的,有号称人rou节奏器的。古风、爵士、摇滚、古典,什么都有,喜欢说唱的,喜欢研究乐器演变的,每个人都有用不完的热情,对音乐,对人生。”

苏文杰望着手里的可乐,忽然有种俯瞰湖泊的感觉,像大鹏在天上徜徉,又化身为鲲扎进水里驰骋。他向往这样的生活。

朦胧的夜色下,树叶轻微的摇晃,无月的夜空是一件素衣,缺少宝石的点缀,沉闷的令人难受。

康明宇在靠近舞池的地方喝酒,来往的脚步也能成为思考的依据。比如,有人穿皮鞋,有人穿帆布鞋,年轻的男孩穿紧身裤却不穿袜子,而像汤恩这种人简直不该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