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峙,非要立他为储君,将带头反对的内阁首辅房如韫也入罪流放?父皇曾说过:“除了我给的这条路,他根本无路可走”。他原以为,这是条通往父皇登基龙座之路,却原来最终通向的是他自己的九五至尊!小六叔……竟肯为他做到这个地步!如今一点点想起来,如同草蛇灰线,伏脉了不知多少年!四岁时他闹着要出宫玩耍,小六叔偷带他去了,因此被皇祖父责罚,跪了一夜祖庙;五岁时他听闻民间吃食比宫内有风味,小六叔就每日去集市上,一家一家为他打包带回来;六岁半时,他亲手送上那碗下了药的川贝枇杷膏,小六叔心存怀疑,可为了不使他失望依然吃下,以至于落入父皇彀中,遭受了整整十五年的苦难……这一笔一笔,归根结底都要算在他头上!小六叔……何至于要为他做到这个地步!印暄觉得心魂震颤,仿佛有柄铁锤一下一下砸在每根筋骨、每块皮rou上,终于将胸口捣出了一个洞,从内流出用无尽的愧疚、感动、慕恋、爱欲、渴求……熬成的一滴nongnong的心头血。这一滴心头血灼热如劫火,简直熔穿了他的身躯与魂魄,连同那些常年把持的深沉多虑、理智冷静统统烧作灰烬。他紧紧抱着印云墨,脸埋在对方心口,嗓子暗哑而阻塞,几乎发不出声音,去问那无法置信而又至关重要的一句:“小六叔,你为何……”“为了你呀。”印云墨轻轻挠着他后脑勺的发丝,自然而然地回答,“你说要什么,我便去取来给你,这么多年,不是一直如此么。”印暄在他怀中猛地一颤。印云墨微微笑了。这一刻,他的神情仿佛云遮雾涌的山峦,看不清白茫茫一片飘渺之后的真实世界。“……将来呢?”印暄又问。“将来也一样。直到你对我说声‘够了,我已不再需要你的一丝一毫’或者‘从此以后,你我两不相欠’为止。”这怎么可能!小六叔好不容易才回到他身边,莫说这一辈子,便是死了他也要拽上他共赴黄泉!印暄抬头,一双眼睛因情绪激荡而充血发红,目光显得更加坚执与迫人。“小六叔,朕喜欢你。”他沉声道,双臂像宣告所有权似的将印云墨搂得更紧,几乎整个儿压在身下。“我也喜欢暄儿呀。”印云墨依旧笑意溶溶,“我记得你四岁那年就说过这话了,且三天两头的说。”他拍了拍印暄宽阔结实的后背:“那时你可没这么沉,我轻松就能抱起来——松开点,我快喘不过气了。”印暄双臂撑在他身侧,屈单膝跪于榻沿,支起上身,将一片阴影投射下来,完全覆盖住了榻上之人,仿佛苍鹰攫住势在必得的猎物:“不一样,不是幼时的那种喜欢。”“那是哪种?”印云墨唇边笑意渐渐变得凉薄,黑幽幽的眼眸倒映出上方男子的身影,宛如两口波光冷凝的深潭,“——像你父皇那种?”印暄蓦地一惊!像父皇那样?嘴里说着甜言蜜语,却把他当作女人来使用,在他身上肆意发泄yuhuo?“堂堂七尺男儿,雌伏于人下宛转承欢,如此自甘堕落,你就不觉得此身污秽肮脏?——这可是皇上对我的亲口训示,不是么?”印云墨诮笑。印暄仿佛被狠狠抽了一耳光,脸上火辣辣的几乎无地自容。目光不敢触及,他闭上双眼,极深地叹了口气,低头将前额抵上印云墨的眉心,罕见地服了软:“不,朕和父皇不一样。小六叔,你别这么看待朕。”印云墨也叹口气,揉了揉他的发顶,算是就此揭过了。印暄痛下决断地起身,顺手将印云墨也拉起来:“别一吃饱就躺,对脾胃不好。来,看看朕送你的礼物。”他命下人抱来一个木箱子,印云墨往内一看,惊喜地拎出了只毛茸茸的浅灰色兔子:“哟,哪来的兔子!”“猜谜赢来的。”印暄笑道,“朕看它脑门上有一竖白线,倒与你眉心印记有两分相似,就收下着人好好饲养。你以前不是养过一头大白狐狸么,后来也不知跑去哪里,朕一时没抓到白狐,就用这灰兔暂代吧。”印云墨笑眯眯道:“兔子比狐狸好,狐狸太sao,还咬主人。”他摸了摸兔子圆滚滚的肚皮,满意地道:“养挺肥,挺有rou的。”印暄想起那锅“群龙有首”,当即沉下脸:“朕送的,你敢吃它?”“不敢不敢,”印云墨把兔子揣在怀中,亲亲热热地抱着,“吃啥也不能吃它。”印暄看着兔子在他胸口拱来拱去,活像个不要脸的登徒子,忽然又有些后悔,干嘛不由着他吃掉算了。印云墨说道:“我也有礼物要回赠皇上。”他示意印暄抽袖剑出鞘,仔细看锋刃。印暄这才发现,剑身上有一条细微的裂纹,应是邢厉天在城楼上射的那一箭造成的。强弩之末,仍能在精铁上钉出裂痕,即便是印暄也不得不承认这马贼头子堪称神射。“锋面有隙,遇击易折。我就送皇上一柄短剑吧。”印云墨在袖中一掏,取出一柄造型浑朴、色敛质沉的短剑,乍看起来毫无起眼之处,但细细端详,又给人一种大巧若拙的古意。印暄甫一见便很喜欢,轻抚布满菱格花纹的锋面,只觉寒气沁骨,确是柄难得的好剑。“有铭文?”他细看剑身,五个小字似纂似籀,十分古拙。他自幼师从鸿儒大家,读了不少古史,多少也认得些古字,慢慢辨认道:“秦阳……王……易……剑。”“莫不是千年前的古国秦阳所铸之剑?秦阳以武器锻造之术著称,可惜那些古法早已失传。你看‘王易’二字,能冠以‘王’,至少也是个诸侯;秦阳王族以‘秦阳’为姓,以‘易’为氏,这应是一柄王族子弟的佩剑。”印暄越看越是喜爱,问道:“小六叔,这柄古剑从何得来?”印云墨似笑非笑:“我让一个半大倔小子从死人骨头堆里刨出来的。你敢不敢收?”印暄朗声一笑:“如何不敢!朕即刻命人去打制剑鞘。”“随身携带吧,最好不要派上用场。”当朝皇叔把怀中拱得实在不像话的无赖兔子丢回木箱:“这究竟是兔子还是猪啊,这么能拱。”“那就吃掉算了。”当朝皇帝立刻接口道。第34章十年坐忘仇不忘,今朝留难别亦难玄字叁柒回到自己位于城东北的家宅中,思来想去,觉得今日在一干紫衣卫面前暴露了身份,新帝对他的态度又十分冷淡,这昶州城恐怕不宜久留,还是走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