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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以来第一次露出这样的笑容,笛笛像是看着一枝珍稀的花朵在面前绽放一般,有瞬间的屏息凝神,然后夸张地“哼”了一声:“那我就扮成男的好啦!”元元好奇:“就像戏文里那样?”笛笛用力点头:“对!”“武小姐,”丫环过来道,“外头有人找。”笛笛嘱咐元元背书,回来考他,然后跟着丫环来到厅上,就看到了金伯。“小姐,少爷他现在怎么……”金伯的话还没说完,笛笛冲上去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襟,“那个人是谁?!告诉我,那个出卖我爹,把我家害到这一步的人是谁?!”金伯痛苦地摇头:“小姐,不要问了……”“你睁开眼睛看看,我父亲死了,我母亲瞎了,我弟弟的腿断了,是不是要等到们都死在你的面前,你才肯吐露当年的实情?”笛笛的眼眶酸胀,泪水瞬间涌出来,“我告诉你,到那时你再说什么都没用了!”金伯脸上的肌rou剧烈地颤抖,哑声道:“小姐,过去的都让它过去吧,说了又有什么用?”笛笛嘶声道:“你不说怎么知道有没有用?!”“我什么都不知道!”金伯剧烈摇头,“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所以你还是不肯说。”笛笛松开他,泪水从眼眶里落下来,她抬手拭去,面无表情地道,“你走吧。”*金伯拄着拐杖离开邬宅的大门,雪天路滑,他一不留神,摔倒在地,拐杖滑出了老远去。金伯试图爬起来,但光滑的地面对于他残缺的身体来说太难了,他挣扎了好一会儿,才把自己翻过身。拐杖在远处,直摔到了对面墙角下。一双厚实的棉布鞋在拐杖旁停下。紧接着,拐杖被一只小手捡了起来。那是个八九岁大的小男孩子,紧紧地裹着一身棉衣,戴着一只虎头帽,一只手揣在衣襟里,一只手把拐杖递给他。他的形容可怖,每个人看到都要被吓了一跳,他先别过脸,不让这善心的孩子看见,然后才伸手接过拐杖。孩子“啊”了一声,显然也被吓着了,只是下一瞬,他不但没有跑开,反而凑近了,圆睁着眼睛问道:“爷爷,你打过仗么?”男孩的面孔就凑在面前,眉眼不知怎地就让金伯觉得有几分稔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他粗声粗气道:“没打过,你快走吧。”“你骗人,你肯定打过!”男孩一脸好奇,“我娘说男人上战场多半会带着伤残回来,伤残带得越多,说明打仗越拼命。爷爷你伤得这么厉害,一定是了不起的英雄好汉吧!”金伯痛苦地闭了闭眼睛,喃喃道:“我算哪门子英雄好汉,我只不过是个苟且偷生的缩头乌龟。”他拄着拐杖起身,男孩看他艰难,连忙在旁边扶住他。金伯很少离开善堂看见外人,外人都不喜欢看见他,他也不喜欢看见外人。但这个男孩不单心地好,还胆子大,生得也颇为俊秀,尤其是一双眉眼,让他不由便生出点喜欢来,忍不住道:“孩子,你叫什么?家在哪里?爹娘是做什么的?”“我叫刘子义,家住北街,家里是开磨坊的……”刘子义口齿清楚一五一十地答,还没说到自己爹娘,就见眼前这位老爷爷整个人好像都抖了一下,盯着他道:“你、你说你叫什么?”“刘子义!”刘子义爽快地答。这位老爷爷长得已经够吓人了,这么盯着人就更吓人,但他可是整个天虎私塾胆子最大的男孩,他才不怕!越吓人越刺激,越不怕。他还能侃侃而谈,“我娘说,这是我外公给我取的名字,那时候我娘刚怀上我,我外公就上战场去了,临走之前给我取好了名字……”金伯的脑子里轰然一声响。他怎么说这双眉眼怎么越看越眼熟……这对浓眉大眼,真是像煞了他那个爆脾气的女儿!刘子义一脸好奇地看着他:“爷爷你怎么哭了?”“我……我不是哭,我是……高兴……”受伤的脸仿佛已经丧失了笑的能力,他试图笑一下,只觉得半边脸都在抽搐。喉咙里好像有无数的话要说,却又一个字也吐不出。“我还有事儿,不能陪你聊了。”刘子义像个小大人似地跟他道别,“爷爷你走路要小心啊。”说着转身便要走。有马蹄声和车轮声从巷子里传来,金伯一惊,连忙将刘子义护到身后,“小心马车!”刘子义探头一瞧,“嗐,没事儿,是我们姜夫子的马车。”跟着大声叫道:“夫子!夫子!”马车停下,姜雍容掀起车帘:“刘子义,现在还没有下学,你怎么跑到外面来了?”“我跟傅夫子告过假的,马上就回去!”刘子义说着,将那只始终严严实实揣在怀里的手掏了出来,里头是一张帕子,帕子里包着两只烤红薯,“傅夫子这两天天天给我们带这个,元元一直没来,一直没吃上,我想拿给他尝尝。”姜雍容在车内微微颔首,“子义长大了,很好。去吧。”刘子义躬身行了个礼,继续把红薯包上揣怀里,向邬家大门跑去。跑到半路,又折返回来,从怀里取出他的宝贝红薯,分了一个塞到金伯手里,“爷爷,给你一个,很好吃的,吃了暖暖身子,走路不要再摔跤了。”红薯一直被他小心呵护,犹散发出温暖的热气,并伴随着诱人的甜香。金伯握着这只烤红薯,看着刘子义奔跑的背影,手开始颤抖,视线一度模糊。姜雍容在车内,轻声吩咐叶慎:“走吧。”马车缓缓驶出小巷,叶慎回头看了看,金伯依然站在原地,泪流满面,无声怮哭。“大小姐……”叶慎忍不住道,“若是这时候去问,说不定能问出金伯的话。”是的,现在去问,比任何时候都有希望问出真相。就算问不出来,很明显刘子义就是金伯的软肋,只要她愿意,随时可以用刘子义威胁金伯说出真相。不计手段,只求结果。一段祖孙的情份哪里比得过北疆的大局?——这是父亲教她的、已经刻入骨血的东西。可她不要。她已经离开了京城,离开了姜家,过去已经是过去,永远是过去。“不要。”姜雍容放弃了以往任何时候都肩背挺拔的坐姿,整个人懒洋洋靠在了车内的软垫上,被马车甩在后面的仿佛不止是金伯,还有其它的什么东西,“我没功夫问,毕竟还有大事要办。”什么事比揪出内应还重要?叶慎立刻打叠起精神:“是,请大小姐示下。”“去接俏娘。”马车里传着一丝微带笑意的声音,语调十分轻松:“张婶说它又在外面祸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