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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脑洞又开大发了好在这只是他的脑洞。

等丁朗跟着秦教授到了离学校不远的一栋公寓并且用钥匙开了门之后,丁朗见到了熟人——正是那天拉着他手激动了半天的李倩,在李倩身边还有个小屁孩儿,是那天他救下的人。

丁朗这才悟了…心里忍不住吐槽,秦教授拜托你带人回家吃饭之前先说清楚好么…

小朋友见到丁朗很高兴,李倩也热情地招待他赶紧进屋,又是拿拖鞋又是拿饮料水果的,显然她很清楚自己老公的尿性,嗔怪地看了一眼在一旁不言不语只是用嫉妒的眼神盯着丁朗(因为自己儿子在缠着他好吗!)的秦言,略带歉意地说道:“老秦是不是吓到你了?”

“没有,呵呵=-=”

丁朗能怎么回答,总不能说“卧槽对啊你老公吓死我了还以为要被分尸了尼玛”吧?

李倩和小盆友的热情让他渐渐从“到了秦教授家”的恐慌中放松下来,抱过小盆友,等开饭——他可不指望秦教授会跟他搭话,对方正专心致志看电视呢。

小盆友叫秦友,小名宝宝,特别喜欢粘着丁朗的样子,甚至把自己都舍不得玩的玩具舍不得吃的零食拿过来跟丁朗分享,惹得丁朗直揉着他的脑袋眼睛弯出温暖的弧度来。

作者有话要说:8^3扔了一颗地雷teacat007扔了一颗地雷夜空不发光扔了一颗地雷执念、雨扔了一颗地雷么么哒mu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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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在秦教授家吃饭

即使丁朗对秦教授印象不错但也被居家版的秦教授给…吓到了。

他依旧严肃的小老头模样,虽然他只有三十几岁,,,但也许是因为家里这个温馨的环境让他放松了,也许是因为妻子孩子在身边,总之,即使是板着一张脸,秦言整个人的气质也柔和了些。

虽然一开始有些嫉妒自己儿子这么粘丁朗,导致秦言装模作样在一边看电视看报纸就是不搭话,但被李倩教训了一顿之后,他就清了清嗓子开始问丁朗的学业问题。

即使撇开丁朗救了他儿子这点来看,他也挺喜欢这么一个好学生的。

首都大学是国内排行前十的大学,计算机学院的地位就更高,能进入首都大学计算机学院的学生不说别的,高考成绩肯定是能看得过去的。

但是进入到大学之后,即使是这种重点大学都有不少人渐渐松懈下来。秦言自己的课还好,大概因为五十九分小能手的大名如雷贯耳,没人敢逃,而且毕竟C语言是专业课,自己还是个院系主任;但就他所知,一些选修课,还有马哲这种不受重视的课以及一些老师不那么严格的专业课都有逃课现象。

丁朗算是那种给人第一印象就很不错的乖学生——不说五官,单说打扮和气质,就很容易得到老师的好感。

板寸,简单的T恤牛仔运动鞋,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上课的时候认真听讲认真做笔记,每次被点名回答问题也能对答如流,对课本知识相当了解的同时,并不迷信书本,自己有着独特的想法,有时候提出的问题甚至能让秦言眼前一亮——这样的学生,哪个教授不喜欢?

而且即使秦言没刻意了解过,但毕竟是院系主任,总归还是知道丁朗曾经拿过新生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事情的,获奖作品可是获得了书法大师夸奖过的书法作品。

现在,秦言欣赏丁朗的理由又多了一个,他可是救了自己儿子的人!

之前秦友差点被车撞到被一个学生救了的事情李倩回来就念叨了好几遍,还让他帮忙找救命恩人,虽然描述的语言是“哎呀就是看着特干净清爽的帅小伙子”导致他板着一张脸想了好久都想不出究竟是谁,但对这个素未谋面的救命恩人他还是很感激的。这下子得知这救命恩人就是计算机院系的学生,自己还教对方专业课,自然更加开心。他本就挺喜欢丁朗的,这下子居然想直接收丁朗做学生了。

当然,丁朗现在就是他的学生了,但秦言不仅仅是那个意思。

他是个教授,平日里也负责带研究生,虽然三十几岁的教授资历比较浅,但让人眼红的是,他带出的学生个个都很优秀。也因此,不同于本科生几乎躲着秦言走,有考研打算的学生看到他眼睛几乎都要放光了,不少人都托关系求j□j。

秦言想,丁朗天赋很好,够努力够认真,人品也好,他倒是很乐意带这么一个研究生。

不过现在丁朗才读大一第一学期,离考研实在还很远…

李倩忙活半天准备了一桌子丰盛的菜,相当热情地招呼丁朗吃:“丁朗你这么瘦可要多吃点!”

不一会儿,丁朗的碗里就堆成小山了,压根来不及吃,李倩夹得实在太快了。最后还是秦言开口才解了他的围:“吃饭就好好吃饭,自己夹自己的菜!”

李倩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实在夹得太多了,停下了筷子。

丁朗有些艰难地吃完那一碗菜也差不多饱了,不过其他人还在吃,他也不好先搁筷子,便挑着些青菜慢慢吃起来。

这让秦言又是暗暗点头:这孩子靠谱,不挑食!

于是他顺便教育了自己儿子:“宝宝你看丁哥哥在吃青菜呢,这么大口地吃青菜,才能长成丁哥哥这么高哦~”

…丁朗嚼着青菜的动作诡异地顿了一下。

从秦言嘴里吐出“宝宝”这个称呼就够怪异了,句尾那个更加怪异的波浪线又是闹哪样…

总觉得来吃个饭而已,三观都被刷新了呢【蜡烛】吃完饭,秦友虽然想继续跟丁朗玩,却因为犯困而被送回房间睡觉去了,秦言干脆就把丁朗带到了书房,说要看他写字。

秦言书房的那些用具都是比较一般的,毕竟不是专业人士只是平日里消遣罢了。

丁朗取过一张宣纸,秦言在下面先铺了一张报纸以吸收晕开的墨迹。这方法是比较接地气的,毕竟报纸又便宜又方便不是?

只是最后丁朗完成的并不是一幅秦言预想中的书法作品,而是一幅画。

一幅水墨人物画。

画很简单,只三两笔就勾勒出了一个小孩的模样,再仔细看,虽然只是简单的线条勾勒晕染,却能很明显的看出,这小孩正是秦友。

秦言看的心中欢喜,丁朗却有些不满意。

当时看到这张宣纸,不知道为何他就觉得“比起书法来,这张纸肯定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