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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能的!求别把我送给熊孩子啊啊啊!!!岳铭嘎嘎的叫了几声,因为现在不晕车了,叫声也就大了很多,听上去有些刺耳,然后被帅哥嫌弃的瞥了一眼……岳铭僵住:“……”我也想说人话,相信我!男人似乎是在和那人商量要怎么训练他,岳铭不敢再叫怕惹人嫌,只能瞪着眼睛,用渴望又无辜的眼神看着男人,希望他能改变主意,不要把一只大好的鹦鹉送给一个会拔鸟毛的熊孩子!然而,无效!还差点被男人认为这只鸟的眼睛有毛病。于是一个月后——岳铭被送给了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作为生日礼物的他,脖子上还系了一个蠢死了的蝴蝶结。岳铭看着眼前的小子:一个男孩子为什么会喜欢给宠物脖子上系蝴蝶结啊?楚远辞:一只蓝色的鹦鹉脖子上为什么会系一个粉色的蝴蝶结?楚妈:自家老弟的审美是不是太奇怪了点?男人:默默移开视线。因为是小屁孩的生日,虽然看的出那熊孩子对自己还是挺有兴趣的,但是作为小寿星还是要去吹蜡烛并且被蛋糕糊一脸的,所以暂时没机会来烦他,岳铭歪着脑袋,开始观察这个未来的家。别墅,很大,位置也超好,一看就是有钱人的家,装修挺温馨的,然后——熊孩子楚远辞,今年十二,按理说已经不小了,但是鉴于其有拔鸟毛的可能性暂时还归到熊孩子一类。楚爸看上去像是个成功人士,也挺温和的,至少被熊孩子抹了一屁股蛋糕也没生气。楚妈挺漂亮的,主要是有气质,古典美人的那种感觉。男人,楚妈的亲弟弟,名为顾景明,看上去是个面瘫,但是貌似挺受熊孩子崇拜的,暂时只有脸上有奶油,还是楚妈抹的。另外还有好几个熊孩子,听着应该是邻居,已经玩疯了。正想着,只听一声尖叫,岳铭吓得脖子一直——噗!一块蛋糕正中鸟脸!我曹!待蛋糕滑下,岳铭使劲眨着往前看:一群人怔怔的看着它,熊孩子楚远辞还保持着投掷的姿势……岳铭一下子就受不了了,疯狂的甩了半天脑袋也没能把奶油甩下去,愤怒中终于在变成鹦鹉之后说了第一句人话:“熊孩子!熊孩子!”众:“……”岳铭开始在杆子上蹭奶油:“你个熊孩子!”“哈哈哈哈哈!!!!”一群人也不糊蛋糕了,全跑岳铭这来看他蹭。“再说一个,再说一个!”邻居家的熊孩子年纪不大,比较矮,站在杆子前只能仰视。岳铭伸出一条腿,踩着熊孩子的脸:“滚!”“哈哈哈哈哈哈!!!”一群人又笑了。“这只鹦鹉好聪明啊!”楚妈笑了,拿出湿纸巾给岳铭擦擦,“会不会叫mama?来,叫mama,妈、妈!”岳铭:“……”啊……突然想家了呢……疼啊!!!“嘎嘎嘎!!!”众:“……”岳铭一回头,一个隔壁熊孩子正攥着他的尾巴……“滚!!!”作者有话要说: 卖萌文!求收藏~☆、关于说话事实证明,这个家里,有一个熊孩子,两个正常的家长,还有一只憔悴中的鹦鹉……岳铭缩着脖子45度角望天,尾巴上缺了好几根毛,跟小孩换牙掉了两颗门牙似的,又有点像蛋糕叉子,特别喜感。然而楚远辞那个小混蛋却成功的凭借他的尾巴毛追到了小女友……你才十二岁啊啊啊!!!就算要追女生,你拔老子的羽毛算个怎么回事!!晚上,楚远辞小朋友回家了,楚爸楚妈也回来了,现在楚妈在做饭,楚爸被强逼着练刀功中……“我觉得吧……你看我切的那么难看,长的长短的短,细的像粉丝,粗的像筷子……要不你来切?”楚爸遥望电视机:球赛正直播!我想去看啊啊啊!楚妈:“切你的!”楚爸可怜兮兮的看着楚妈:“咱们请保姆吧!”“不要!快切你的菜!”无法反抗家中的掌门人,楚爸泪眼婆娑的继续切。客厅中,岳铭盯着熊孩子,熊孩子看着岳铭……的尾巴。楚远辞有点小纠结:他答应了自己的小女友明天要给她一根蓝色的羽毛的,但是他再拔鹦鹉的羽毛的话,他会被咬吧?那眼神看起来好凶恶!岳铭咪咪眼睛,两只脚在杆子上活动了活动,这熊孩子敢伸手他就扑腾!前两天岳铭对熊孩子的态度还是给个屁股表示自己不想理他,但,那大错特错!对别人,你给他个屁股表示你嫌弃他,对熊孩子,那是把尾巴上的毛送给他拔啊!你看看都快秃了!秃了!“远辞!你离斯帕克远点!”楚妈突然发现自家熊孩子又再试图拔鹦鹉毛,“你再拔它毛被咬了我可不管你!”岳铭立马配合的张嘴威胁……可惜没牙啊!不对!没牙它有坚果啊!咔嚓!咔嚓!岳铭咬碎了一个山核桃,一点没吃,就那么用威胁的小眼神看着熊孩子。熊孩子撇撇嘴,不开心,但是也没辙,他妈已经说过他好几次了,这鹦鹉也被拔的聪明了,知道防着,再拔下去说不定真的会被咬。可是明天小女友那怎么办啊?熊孩子忧愁了两分。晚上吃饭,岳铭还被栓在那,虽然小食盒里已经放了吃的,但作为一个曾经的人类他还是喜欢热乎乎的饭的,而且楚妈的手艺非常好,闻起来特别香,馋啊~好想吃……我盯……饿……楚远辞:“mama,斯帕克是不是想和咱们一起吃啊?”楚妈:“你确定你坐在这它敢上桌?”楚远辞:“……”岳铭:“……”我还真不敢。楚妈看看岳铭:“总拴着也挺可怜的,我闺蜜家里的都可以让鹦鹉自由活动的,唉!”“咱家也可以啊!”楚远辞觉得此事可行,虽然他总拔鸟毛,但他也是喜欢岳铭的,熊孩子的爱你不懂。楚爸敲了一下楚远辞的脑壳:“等你什么时候不拔鸟毛了再说,不然到时候还不得被你吓的满屋子乱飞!”楚远辞瘪瘪嘴:“我不拔了还不行吗,我不想总拴着它。”最好还能跟着他走,到时候带出去炫耀一下。楚远辞开始做心理斗争:带着鹦鹉出去肯定不能拴着,不然显得怂,想让斯帕克跟自己快速的熟起来就不能拔鸟毛,不拔鸟毛小女友就会不开心,所以现在应该选哪个?让小女友开心?还是他有面子,特开心,并且斯帕克也开心?好像第二个更有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