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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姻缘么?”封若书自嘲道:“至少天下人是这么觉得的。”顿了顿,又道:“霍先锋,伐蛮大战已经结束,我早已不是军师。你以后要改口,唤‘国师’了。”霍邦抿着嘴唇,青黑的胡茬还带着塞外的风沙,沉闷着道:“我也不再是先锋。”封若书一怔,心头莫名像被谁打了一拳,隐隐钝痛。霍邦沉默了半晌,从怀里掏出一物,道:“我霍邦,是个粗人,不怎么会谈风赴雅。这次没准备其他的东西,只匆忙准备了一样贺礼,还望军师......能喜欢。”他仍唤着“军师”。他改不了口。这辈子也改不了。作者有话要说:是不是快开学啦?新学期新气象,祝大家作业少,分数高~第103章逼婚(三)“我霍邦,是个粗人,不怎么会谈风赴雅。这次没准备其他的东西,只匆忙准备了一样贺礼,还望军师......能喜欢。”封若书听霍邦要送贺礼,心口松了松,因为这意味着这人没有钻进死胡同,看待这段本不该有的感情的态度,终还是理性胜过感性的。于是他赶忙道:“你不远万里赶来,送什么我自然都是喜——”话没说完,便被眼前的东西刺痛了眼睛。仿佛沙漠行者欢天喜地跑到绿洲,却发现只是海市蜃楼。霍邦从衣襟里掏出的,是一件雪白的没有杂质的白狐披肩——亦是当初分别时,他送他的离别礼。裹在丹红婚衣里的脸蓦然惨白,像冰河披了霜。霍邦拿起他的手,将东西放上去,八两的披肩仿佛有千斤重,压得他的手不能动弹。他还想再说什么,或者把方才讲到一半的话说完,但喉咙里始终卡着什么东西,连单个沙哑的音节也发不出来。终是无言。枝头上的梨花簌簌飘落,仿佛三山城的细雪,落在封若书的发间、衣角,惨白的花瓣衬在红色的衣袂之间,又更白了几分。霍邦走了。走前他深深看了封若书一眼,道了一声“保重”。封若书却仍是一个字也没有说,只是攥着手中的披肩,对着满地的残花,蓦然就落下一滴泪。抬手错愕着附上去,指尖所触皆是冰凉——他......也会流泪么?梨花,离花。梨花堆满枝头,就是分别的时候。“如果我是国师,我不会答应这门婚。”院外不远,安戈瞧着霍邦逃远的背影,心里说不出的酸涩。方羿的眸色深沉,轻叹了一声,“他有他的苦衷。”封若书答应下静和那日,连夜便赶去了永定侯府,对他们说了这决定。安戈说,国师你不能冲动,如果不喜欢静和就千万不要跟她成亲。委屈她,也委屈你。封若书却是固执,只道了一句,我所爱之人这一生都娶不到,其他是谁,又有何分别?那之后安戈便没说什么了,他负了封若书,没立场插手他的婚事。其实,封若书答应静和,也并非全无私心。除了想探知王后的势力,他也想,对自己狠一些,断了对安戈所有该有不该有的念想。只是,他错怪了感情的复杂性,亦忽视了掩藏在心底某一个初初成形的魁梧的影子。安戈怅然若失,道:“我本来以为国师挺在乎霍邦的。现在想想,还是想错了。”方羿朝门内看了一眼,封若书还孤立在梨树下。“若不在乎,何以落泪。”陈述句。安戈怔了怔,脑子里像接通了什么一般,倏地被他说服,担忧道:“这感情应该很淡,淡到国师自己也没发觉吧。”语罢,又忿忿不平:“都怪卫老头跟静和,无缘无故,说什么亲啊!”“静和公主的来意暂且还不清楚。”方羿眸中深邃,望了眼昏暗的像罩了一层雾的天空,似是陷入沉思,又道,“不过我倒是同意她的一句话。”“什么?”方羿凝眸,眼中似有千军万马,急腾腾一阵奔驰。铁蹄一过,便是一个春秋。“容国,要变天了。”安戈今日得了一个小玩意儿,叫“双色鸟”。是能工巧匠研制出来,哄小孩子用的。不过这东西造价昂贵,手法繁杂,一般人家承受不起,久而久之,便只有王公贵族家才有了。之所以叫双色鸟,是因为它用红黑两种颜色的材质拼接,每一个零件只有小拇指的指头大,一个接一个用边缘的凹槽和突起扣连,按照图纸设计的方法,便拼出一只鸟来。巧妙的是,鸟背上设了一个可以扭转的小机关,旋转半周之后,原本黑色在上的木块便会陡然扭转,变为红在上。宏观看来,便是鸟儿转换了颜色。按照巧匠的设计,举一反三还可以做出一系列的物件,譬如狐狸、骏马、雄狮,但双色鸟是最先研制出来的,两百年下来一直在改进,当数里面最精致的。“猴哥,这东西真是神奇,以前从没有见过!”安戈拿着那只巴掌大的木头鸟,翻来覆去地摆弄,眼睛忽闪忽闪,仿佛瞧见了百年难遇的流星。方羿坐在他身旁看着,眼神很是温柔,“喜欢么?”安戈从双色鸟里抬头,“当然喜欢了!”接着又埋头去摆弄那东西。毕竟是他今天学了一百个字的奖励,可得好好研究一番。方羿煞有介事地咳了咳,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并且好似在提醒安戈什么,等着他想起来。但是安戈对此毫无反应,一门心思只捣鼓那鸟儿。“咳咳!”安戈茫然地看了他一眼,又低头去了。“咳咳——”持续清嗓。安戈又抬头。某人满怀期许,嘴角的笑意因为紧张有点僵硬。安戈却又低头,啪嗒啪嗒摆弄得很是认真。某人的眉毛已经开始抽搐,下巴微收,像是被惹恼的贵族白猫。“咳!咳!”声音越发地重,肺脏都连带着震了震。安戈抠啊抠,想弄出一个零件木块,看看它究竟是什么形状,触发的小机关又是什么。结果耳旁的咳嗽声越来越厉害,他这才将注意力收回,真正抬头望向那人。恍然大悟!“哦————”他嗖地起身,一手拿着双色鸟,一手捧过方羿的脸。啾!在唇上印了一个吻。方羿这才满意,惬然万分地笑了。“嘿嘿,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他有模有样地拱手作揖,学着儒雅的官方礼,“是我不解风情了,还望猴哥见谅。”他最近跟方羿学了许多成语,进步飞速,已然能运用好一些了。至于行礼么,举手投足之间虽然还是有些僵硬,但方羿却爱死了他这模样。做起来还很生分,却为了他每一样都去学,一点一点纠正,然后露出求表扬的表情,问“猴哥我是不是很厉害”。方羿跟他讲过,不喜欢一板一眼的礼仪可以不用学,无拘无束开开心心最好。但安戈却不答应。他说:“我现在好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