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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查明真相,给他的兄弟平反,可是我一个人害怕啊。”毕竟真有僵尸..........“戚,你还会害怕?”林衢嘲笑她。王开天厚着脸皮,“毕竟我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林衢嗤笑,“就你!还手无缚鸡之力?我看你是有拳打猛虎之力吧。”王开天瞪他,脚下狠狠一踩,再一撵,弄得林衢神色扭曲,最终屈服在女魔头的威胁之下。“开天姐,那你为什么不直接动用警署的人员?”欣赏了一会儿自家二哥惨兮兮的神情,林莫问道,毕竟,王开天是警署局长的女儿,动用一下警卫也没什么。王开天泄气,“这不是季世凌季世凌来了嘛,老爹他调动全局的人员准备迎接季世凌的检查,所以这紧要关头,我也不能让我爹出岔子啊。”“所以,我想我们几个先去探查一番,如果事情属实,就可以直接带人逮捕了那乡绅一家。”“这事有一定的危险。”林璞皱眉。“那地痞有经验,而且我们只是去探查是否真有僵尸,再说,林小衢,别忘记你还是个挂职警探呢。”王开天转过头看向林衢。林衢确实也对这个感兴趣,所以他神色一动说道,“不然我也找人假装打赌,进去一看?”林莫翻了个白眼,“二哥,你还不如表演个三百六十五度空中翻身再劈叉。”“什么意思?”包括林衢在内的三人看过来。“瞧把你能的。”林衢:“......”“噗哈哈,瞧把你能的,林小衢,哈哈。”一切能够嘲笑林小衢的机会,王开天都不会放过,此时笑得肚子疼。就连林璞也是忍俊不禁。“放心吧,尽管去,有我在,区区僵尸伤不了你们。”林莫豪气一说,从兜里拿出小木剑拍在桌子上。这把木质的小剑浑身漆黑,就像是被雷劈了一般,不仅歪歪扭扭剑身不直,剑尖的地方更是没有锋芒,看着就剑钝的很。“你不会是想用这把小破剑保护我们吧。”林衢拿起桌子上的小木剑,剑一入手,林衢惊讶的咦了一声,“这剑好重啊。”按理说,这么小巧的看着就破旧的木剑,重量肯定很轻,但是林衢掂量了一下,却觉得能够抵得上真剑的重量。“这可是桃木剑,百年桃木心一经雷劈成,只有很小的几率才会形成这桃剑,之后再经过道观的香火供养,寻常鬼怪不得近身,就是厉害的鬼怪,对上这剑也是非死即伤,这可是无价之宝。”看林莫说的煞有其事的样子,三人一愣一愣的。“这么神奇?”王开天从林衢的手上拿过小剑,发现重量确实不轻,于是,心里信了一点。林璞疑惑,“莫宝,既然这小剑这么珍贵,显然是道观之物,观主怎么让你带着?”面对大哥疑惑的样子,林莫的眼神可疑的漂移了一下,他当然不能说自从观主知道了他的本事,明显是把他当接班人来培养的.......不过,想也知道,这件事要是被林家父兄三人知道,怕是要去拆了道观......所以到现在林莫也没有答应观主,但是观主却笃定林莫会来道观,所以早早的把东西交给了林莫。这些东西其中就包括那三枚铜钱,这把小剑。“当然是观主喜欢我啊,大哥,你也知道我和观主的感情深厚,他相当于看着我长大的,这把小剑就是他送给我防身的。”这么说也没错,确实是观主给林莫防身用的,所以林莫说的很真诚。林璞点点头,表示明白。那边林衢和王开天两人把小剑翻来覆去的看,都没看出个所以然来。“莫宝,我怎么看这都是一把普通的小木剑,倒是闻着挺香的。”林衢将木剑凑到鼻子边上说道。当然香了,这可是百年桃木心的香气再加上香火的味道,大概...就类似于烟熏桃花的香气?“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林莫回了一句。之后三人商量对策,由林璞出面假装商谈生意牵制住那乡绅,林莫三人跟着地痞去那房屋查探。不过,明天却是季世凌的洗尘宴,他们是不能缺席的,所以这件事还得往后拖一天。作者有话要说:民国和僵尸简直就是标配。不知道你们看过僵尸叔叔吗,恐怖又搞笑。第4章洗尘宴第二天一大早,林莫就被林老爷从被窝里挖了出来,打着哈欠开始换衣服。林老爷早就给林莫备了好几件衣服,西装马甲,长袍等。林莫挑了挑,还是选择了自己最喜欢的长袍,这次穿的是月白色的,完全是一个不知世事的小少爷模样。等到了戏院,林老爷把三个儿子往座位上一扔,就去找其他大佬聊天去了,这会儿,人季世凌还没来呢。“哈啊。”林莫坐在椅子上打了个哈欠,昨天睡得比较晚,导致现在还有点犯困。“嗨,莫宝,林大哥,林小衢。”不到一会儿,王开天怀里就揣着一盘糕点做到了三人的旁边。林衢嫌弃,“你怎么还穿着男装,王叔没有勒令你换衣服吗?”“他说了啊,但是我也得听啊。”王开天心大的往嘴里塞了一块糕点。“这不是气的可以,就把我赶过来了,说是看着我碍眼。”王开天撇撇嘴,“过来就过来,反正我在那里也待得不舒服,一群娇小姐,打扮的花枝招展的,一听季世凌要过来,一个个矜持的可以,连吃这么一小块儿糕点都得小口小口的抿。”捏起一指头大的糕点给三人看看,之后,一口塞进了嘴里。“要知道人家季大老板可还没来呢,现在做这些给谁看啊。”王开天嫌弃的一哆嗦,实在受不了那群人的矫情劲儿。“你以为谁都和你似的。”林衢笑道,也捏起一块儿塞进嘴里。“哈啊~”这么一会儿,林莫已经打了无数个哈欠了,他觉得再这样打下去,听戏的时候,他绝对会睡着的。于是他一抬袖子,从里面摸出个胡萝卜出来,嘎吱嘎吱的啃了起来。林璞无奈的放下刚要递过去的茶水,“莫宝,你什么时候在袖子里装的胡萝卜?”嘎吱嘎吱,林莫吃的很香。“嗯?大哥你也想吃吗?”林莫觉得自己不应该厚此薄彼,于是又从袖子里摸出了一根胡萝卜,“出门前我都洗好了,大哥,给。”林莫伸手递过去,一边说一边啃。林莫啃胡萝卜有个特点,他不从两头开始啃,而是从中间开始,这会儿,他手上的那根啃得就和骨头似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