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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5

    看电视,打打游戏。

其实植物大战僵尸是我早就不玩的游戏了,但是暮雨还在跟它的热恋期。他喜欢拥着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头靠着我的肩膀,平板电脑放在我腿上,手臂绕到我身前忙而不乱地cao作。

偶尔我会指点他两下儿,大部分的时候,我只是大呼小叫、指手画脚地添乱而已。打屋顶的一个关卡时,他被我吵得没办法,干脆把电脑往旁边一放,直接封住我的嘴。开始我还挣扎着想去救那些花花草草,后来只剩一门心思去勾搭取悦那个人,便由着它们自生自灭了。结果当游戏里混乱的噼噼啪啪交战声结束后响起胜利的音乐时,我惊讶地瞧见了暮雨眉梢微微扬起的得意姿态。

我惊讶于他的表情,甚至在想,或者暮雨本该是这个样子的,带着一身骄傲和自信对所有人扬眉微笑,如果他能像我这样一路顺遂的话。这些年生活给了他很多辛苦,我猜想他一定也曾不甘过,不解过,恨过,抱怨过,却终究在一次次地压迫和抗争中沉默下来,冷寂下来。我们都是普通人,都对这个世界没什么办法,在她强悍而无所不在的运行机制下,微小个体的抗争被轻易碾碎成渣儿,而我的暮雨最终学会不声不响地扛下一切,他曾经说,活着是因为相信未来会有好的事情发生,然而好事不能坐等,他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争取。

“在想什么呢?”暮雨捏捏我的肩膀问。

我回过神来应道:“在想你怎么能这么帅。”

他弯起嘴角,亲昵地拆穿我:“瞎说……”

我抱紧他,不想让他看到我掩饰不住的心疼。本来高高兴兴的心情居然在我一念之间变得几近哀伤,我都有点讶异,难道我转型了,从没心没肺型转成了多愁善感型?不,我不喜欢多愁善感型,我就迷暮雨那一型的。他笑我就爱他的笑,他傲我就爱他的傲,他沉默我就爱他的沉默,我爱他每个神情每句言语每个动作,爱到无法自拔。我常常想,也许暮雨比我自己都更加了解我喜欢什么,不然,为什么他能让我迷恋成这个样子。

“你该不会给我下药儿了吧?”我问他。

“下什么药?”他不解。

“迷魂药呗!”

“没有,”他很真诚地表示,“用不着吧……”

也对,最开始要不是我发扬死皮赖脸的优良作风和一不要脸二不要命的倒贴精神,克服重重障碍奋起直追,那现在我们仍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没准儿他都快当爹了,没准儿我也给我娘找着儿媳妇了。可是也许从我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迷’了,磕磕绊绊、脚步凌乱地走到现在,我已经入迷太深,再醒不来。

我抬手摸上暮雨的脸,他顺从地闭上眼睛,在我手心轻轻蹭两下儿。真实的热度,真实的触感,这么满足,这么依恋,有谁,会愿意醒过来?

然而,快乐的日子总是一晃而过。

上班儿头一天,小李同志跟我得瑟着显摆,“安然,知道这半年咱支行的文明服务标兵是谁吗?”

“你!”我头都没抬地回答她。

“咦,消息挺灵通的嘛……曹姐告诉你的?”

“切!”傻啦吧唧大头照就在营业室的荣誉展示栏里贴着呢,我又不瞎。

她故作惋惜地拍拍我肩膀,“要说吧,这个标兵应该是你的,韩帅哥偏心,给你的好评比我多,可惜啊总行检查那天你没赶上,我就捡了个便宜……”

我退开一步嫌弃的扫扫肩膀,“行,你有前途行了吧!不就五百块钱么?就当哥赏你了。”

“错,今年文明服务标兵涨价了!”她伸出一根手指头在我眼前晃了晃,“一千。”

我其实挺不明白,虽然我不清楚她家到底是怎么个条件,可以肯定的是,这女人必然是娇生惯养出来的,不说穿戴用度,单看平时那种想要啥就有啥想干嘛就干嘛想去哪就去哪儿的劲头儿,就知道不是个缺钱花的主儿。可是李琳爱钱的程度简直比我更甚,锱铢必较,是不是干银行的都这样儿?

我作惊讶状:“哟呵,这么好,那你得意思意思了。怎么着,要不今儿晚上咱浪淘沙吧?”报了几乎是L市最贵的一家饭店的名头,我看着小李的脸色一僵之后,听到了毫不相干的另外一个话题:“安然,我听说顺安道支行的刘洋和康庄道支行的张晓雯都留在S市分行了,你咋就没被留下呢?”她的语气极度轻蔑刻薄,小眼神儿透着赤*裸*裸的挖苦。

我长叹一声,情深似水地看着她,“还不是因为你……李儿,我哪能丢下你一个人远走高飞呢?”

小李在我的反击下,翻了个白眼,倒伏在桌子上。

今天我办业务有些心不在焉,因为暮雨就在隔壁洗车店,有时候我抬眼望出去,偶尔还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之前他在洗车店上班儿的时候,我也没这么魂不守舍,可是现在,就隔着这么点儿距离,感觉居然有几分难耐。

杨晓飞来过一次,给后台一个同事送车钥匙。暮雨穿着嫌肥的工作服在杨晓飞身上是裹粽子的效果,他过来跟我打了个招呼,顺便把曹姐新放在柜台上的糖果抓走一半儿。

暮雨,他当然也来过,第一次是九点半的时候,换零钱;第二次是十一点的时候,借计算器;刚刚又过来一趟,在他给我制作的专用洗车卡上郑重地划上了第五个对号。他每次看着我,用眼神儿柔软地将我包裹起来,我都会晕晕乎乎的,想起昨天晚上他送我回宿舍,临走时依依不舍地拥抱,绵绵密密的亲吻……这个人,就算我对他已经熟悉到闭着眼睛都能描绘出他身体的每个细节,只要他出现,我还是会莫名心动,一如那个最初的相遇,在人群中多看的那一眼。

我现在就开始觉得很折磨,因为,我不可能长住暮雨那里。金老板是相信暮雨才把房子给他住,加一个杨晓飞已经很勉强,再加我显然是让暮雨难办。而且,除了吴越和杨胖子,没人知道我跟暮雨的关系,在别人眼里,我和他只是建立在业务关系之上的一般朋友。再不靠谱儿我也明白,像我们这种单位根本就容不得这样的事情,如果我想干下去,我就得低调,而除非不得已,我也并不想失去这份工作,即便我对它百般厌烦。暮雨住的房子是金老板的,金老板是我们银行的老客户,这就是问题所在。就算我搬过去住金老板只把我跟杨晓飞一样的看待,那谁也不能保证他啥时去自己房子巡视时发现些什么,他会有什么反应,所以,保险起见,我只能偶尔去蹭一下床。

于是我认真地考虑,那些想用来买车玩的存款是不是优先考虑凑个小房子的首付。

我默默拿出我的定期存单开始算计,如果地段稍微偏僻一点的话,买个70平的小房子预交个百分之三十应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