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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9

    暮雨听着我的话,慢慢把饮料放在嘴边喝了一口,又默不作声地放回桌子上。

我一门心思瞧着他的脸色,完全没想到他会在下一刻忽然按住我肩膀,倾身把毫无防备的我压在身下的床板上,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觉得脖子边一阵疼,挺疼挺疼的,我眼泪都出来了。

“疼,暮雨,疼……”我跟他求饶,“我错了,我错了……”

颈边的疼痛减轻,慢慢变成湿软的吻。我真的想他,即便只是这样的亲吻,都让我忍不住颤抖。

之后他抬起头,深深地注视我,手指挑起我眼角半滴眼泪,皱着眉问道:“这么怕疼啊?”

“你让我咬一口试试!”我瞪他,然而眼球上那层不争气的眼泪模糊了眼前的一切。

“是你故意气我,”暮雨捏捏我的脸,接着说:“而且,你又不是没咬过。”

那是很久之前了好不好?再说,那时候,我哪敢奢望有今天呢?

现在算是苦尽甘来,我又开始得瑟。人大老远跑过来先是看了一幕‘相谈甚欢’,又听我说了一番‘相处愉快’,没跟我翻脸算是挺大面子了,小小咬一下儿算个球?做人不能太过分的。我做完自我批评,拉低了暮雨的脖子,一路轻吻到他耳边,我说:“在我眼里,没人比得上你,我只喜欢你。”

暮雨终于笑开,他说:“我知道,我也是。”

手机嗡嗡几下,现在是十点整。

我正沉醉在暮雨带着水果甜味儿的深吻里,衣服被一件一件地剥下去,然后是纠缠,迷乱,欢愉……

半夜的时候我忽然醒来,看着睡在我旁边暮雨,觉得特别不真实,他让我想起了那些香艳的精怪故事里,伴着夜色来去无踪的美丽妖魔。

以前不知道听谁说过这么一句话:如果一件事情让你觉得太过幸福美好,那它一定不是真的。

我捏捏他的胳膊,光滑的微凉的,摸摸他的嘴唇,温暖的柔软的。他被我打扰到了,轻声地问,“怎么了?安然。”声音带着丝丝地沙哑,‘安然’二字是入骨温柔。

所以,这是真的,我真实的暮雨,我真实的幸福,我确定。

☆、七十

第二天天没亮暮雨就起床了。

这家伙是打定了看我一眼就走的主意,返程的票都买好了,是今天最早的一班,他说回去还能上半天班儿。

我缠着他不让他走,他拍拍我的头,说偶尔可以随意妄为,但是,班儿还得上,日子还得过。我趁他往头上套T恤的机会,把他扑倒在身下,八爪鱼一样趴在他身上。他示意性地挣了两下没有挣脱,便眯起眼睛不怀好意地问我:“安然,你又有力气了是不是?”

这个,真没有。胳膊腿儿仍带着明显的虚软感觉,可是,我不愿意放开他。事实证明过,硬碰硬我是必输无疑,所以,我只能权衡着揣测着他的心思哄,“暮雨,今儿不走不行吗?我也请个假。你以前没来过S市吧,我打从到了这儿就跟被软禁一样,根本就没时间出门,正好,今天咱们一起去市里转悠转悠。”

暮雨摇摇头,“主要是今天杨晓飞回来,他现在没地方住呢。我们的工程完活之后,工人们都另跟了新的工头,杨晓飞想歇几天就没找工作。前些日子原来的工地宿舍拆了,他就回家呆着,上周跟我说今天回来要住我那里,我要不回去,他只能睡大街了。”

又是杨胖子,我撇撇嘴,“他那么大人了,哪凑合一晚上不行啊?”

暮雨看我不乐意,仰头在我下巴亲了亲,“安然,我也愿意跟你在一起,不只这一天……可是我已经答应了他的……”

“……”我不情不愿地爬起来,算了,反正再过个十多天我就能回去了。

这边支行的住宿条件比我们那里好,宿舍里有盥洗间,而且还给我们每人都配发的牙膏牙刷毛巾,待遇都快赶上宾馆了。我的洗漱用品我都是自己带来的,原来配发的那些就给暮雨用了。

暮雨的车票时间是7点一刻,暮雨都收拾妥当了才六点多。楼下食堂还没开饭,我指着桌子上昨天给他洗好的葡萄,“吃点吃点,我特意给你洗的你都没动……”

暮雨乖乖地坐过来吃。我也拣起一颗丢到嘴里,故意咬得很使劲儿以表达心里的不满,于是,一口下去,葡萄爆破开来,汁水四溅,暮雨躲闪不及被溅了一脸。我瞧着他微微蹙起眉,别扭而可爱的样子,毫无形象的大笑起来。

他对我这种幼稚兼无趣的幽默感总是很无奈,“这个干了会粘糊糊的。”暮雨用手抹了两下,决定去洗洗。

然而,他转身的一刹那,不知道是颈子的线条太过性感,还是侧脸的轮廓太过迷人,或者是背影太帅气身姿太挺拔,又或者只是我单方面的脑袋抽筋,反正我伸手拉住了他,莫名其妙地建议道:“你洗个澡吧!”

暮雨不解地眨眨眼睛,他虽然没说但是我想那句潜台词应该是:安然,你脑袋进水了?然而此刻,我脑袋确实进水了,我控制不住地走过去勾住他脖子,舌尖舔过他脸颊上残留的那些甜腻腻的葡萄汁,几乎是用哄小孩子的口吻在说,“我陪你洗!”

看着我开始解他T恤领口的扣子,暮雨没有阻拦。他抱紧了我光溜溜的背,一下一下回应着我的吻,似乎在犹豫。

“会赶不上车的。”

“那就下午再走,陪我半天。”

“还要耽误你上班儿……”

“没事儿,损失记你账上……”

“我的车票就浪费了。”

“没事儿,车票记我账上……”

“……”

暮雨扯下T恤,将我按倒在床上的时候,我知道,他被我说服了。

后来,我打电话给这边分行的营业室主任说我发烧,请半天假,主任非常体谅地准了,还嘱咐我要好好休息,实在不行就歇全天。

其实,这半天也没做什么。暮雨也知道我体力不咋地,腻歪着亲亲抱抱,腻歪着洗个澡,腻歪着聊聊这些天各自周围的事情,也就十点多了。

出门儿的时候很轻松,因为这里的保安进门查证件,出门儿不管。

我们先是打车到了S市最繁华的中心地段。本以为省会城市能有不同的气象,结果瞅着也就那么俩下子,所有城市的商业区都区别不大的,我甚至觉得从现代感这个角度来讲,我们那个小L市更显时尚。

捡了个像样的饭馆儿,我跟暮雨一人一瓶啤酒边喝边聊。我问他觉得S市怎么样,他表示没什么感觉,他说他以前也东奔西走地去过不少城市,只不过对哪个城市都没什么感情,他说他觉得最好的城市就是L市。

装满金黄色啤酒的透明玻璃杯表面凝结着无数细小的水珠,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抬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