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十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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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姑娘喜欢了十年,是种怎样的感受?大概就是,喜欢,变成了和吃饭睡觉一样,每日稀松平常,引不起波澜却也不可缺少的一件小事。赵伯言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样子。在医学院的礼堂里,他,比旁边的商陆逊色许多,而她,比她旁边的向南星亮眼一点。漂亮姑娘谁不喜欢,他自然也是喜欢的。只是当时没想到,一喜欢就喜欢了这么多年。哥们儿都说:你别被她玩儿了。就连他问商陆:你说她是不是在钓着我?商陆也只反问了他一句:那你乐意么?自然是乐意的。那不就行了?赵伯言便也这么安慰自己,这姑娘精,这姑娘坏,等他哪天不乐意伺候了,走便是了。可惜临毕业那年,她告诉他,她要出国了。是她,要离开他了。他一下就猜到了:“是因为陈默吧?”“……”她没否认。那是第一次,他在迟佳面前,甩脸子走人。四年付出喂了狗的感觉,着实糟糕。可是看她托福成绩出来之后,哭得那么惨,赵伯言终究是心软了。分数不够,就考到够为止;申请不到奖学金,他可以帮她出。赵伯言甚至咨询了高中就在美国的哥们儿,看看能有什么厉害的留学机构,她申不到密歇根,差一点的学校也是可以的。哥们儿却说:长点心吧!她就是故意哭给你看的。赵伯言哪能不知道?他原来圈子里精明的小姑娘不要太多,蹭吃蹭喝蹭礼物,把人当冤大头。可她还是不一样的。大家都说她坑他,钓着他,可大学四年,她也只收过他一部手机而已——当然,这在哥们儿眼里,只能说明这姑娘段位高,放长线钓大鱼。这不,大鱼上钩了——哥们儿听说他不惜把车卖了,也要供这女的出国,劝不住,只能尽量让赵伯言不至于太亏。“这类姑娘的路数,我清楚得很,我这儿送个卡地亚的手镯,都能睡上一晚,你那儿一辆车,怎么着,也得一个暑假吧。”“我可从没这么想过。”“那你卖车干嘛?”“……”赵伯言没说,怕说了矫情。她可以为了陈默,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这就是他和陈默之间的差距。赵伯言只是想通了而已。*可迟佳最终没有收他的钱。归根到底,也是因为陈默,“万一以后陈默知道是你供我出国读书,在他眼里我成什么人了?”“我不告诉他不就行了?”赵伯言这点还是可以保证的。而赵伯言至今都记得,迟佳对他说:“那也不行,我不想我和陈默之间,有任何一丁点的瑕疵。”说这话时,她的眼里,特别干净。只是结果证明,她把一切都想得太美好了。留学圈子就这么大,到了美国的迟佳,依旧保留了国内的习惯,爱混圈子,或许在她看来,混比自己厉害的圈子,做更厉害的人,各凭本事无可厚非,但她不会想到,任何好处都是要付出代价的。陈默刚到密歇根没多久,就被姑娘盯上了,陈默被当时的新室友邀请去参加这个姑娘的生日趴,不成想碰到了熟人。他在人群中发现迟佳的时候,迟佳正和一个abc交头耳语,很是亲密。在这里见到这姑娘,陈默其实并不意外,国内时,她就很能混圈子,只是这时的迟佳,和在国内时穿得很不一样,低胸上衣配直筒牛仔裤。她向他走来时,陈默的眼神,就从没低过她锁骨以下。他问她:“你怎么在这儿?”以为她会说,她是谁谁谁朋友的朋友,被邀来玩——陈默不就是这么来的。她却笑吟吟地说:“因为你呀!”他们之前偶遇过挺多次,学校里,图书馆里,只是那几次他都很忙,不是在去上课的路上,就是在查资料,与她也只是打个照面即过,没多说过几句话。不像今天,在朋友的朋友的生日趴上,还能喝上两杯。那晚的寿星姑娘本想和陈默说上几句的,却被迟佳很不客气地抢了先机。只能约大家立秋那天一起包饺子。所有人都请了,唯独没请迟佳。包饺子那天,陈默没见到迟佳,倒是见到了在生日趴上,曾和迟佳聊得火热那个abc。聊熟了之后,才知道对方不是abc,只是比他们早几年来美国读书,家里有几个钱,商业头脑也有,如今办了个留学教育的中介,很多不熟的人,都会误以为他是abc,而熟的人,都喊他老李。老李一直心心念念,想着要把迟佳叫过来。在座的女生们起哄:老李,你是不是想泡她?老李否认:没有的事儿。只是我国内一好哥们儿,托我关照下她而已。这圈子,基本都是有点家底的,迟佳这种削尖了脑袋硬要往里挤的,有人乐意,自然也就有人不乐意,一姑娘就问:“老李,我上回听你说,有一妞,陪了你一富二代朋友俩月,撺掇你朋友把车卖了帮她填学费,结果一出国就看上了别人,把你朋友踹了,你那朋友还对她还心心念念……该不会就是这迟佳吧?”另一个男生一听,也勾起了回忆:“老李,你上回问我有没有朋友要收二手玛莎……”老李把话题岔到别处去了,传闻的事最终作罢。陈默低头包饺子,起初还挺意外,可再想想,倒也不觉得意外了。在国内,迟佳这姑娘就爱混圈,朋友多,男性朋友更多。他也不是没纳闷过,向南星怎么会和这样的姑娘成了闺蜜——实在不符合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准则。他对向南星,直到那时都还是有好感的,哪个男的,对漂亮、干净又没什么心机的好姑娘,会没好感呢?他刚进大学那会儿,也动过要追求她的心思,没成想那个商陆先了他一步,他当下是觉得有些可惜的,但也算不上失恋这么严重,便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说他喜欢的是迟佳——在当时的陈默看来,迟佳这姑娘,拿来做挡箭牌再合适不过。迟佳在男生圈里特别吃得开,他说他喜欢迟佳,没人会怀疑。迟佳也不会注意到他,毕竟,她的备胎太多了。即便从北京来到了密歇根,她的异性缘也一样,只增不减。只是陈默没想到,那个被迟佳看上的“别人”,会是他。直到迟佳第三次找他,他终于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她第一次找他,是向他讨教,他是怎么拿到密歇根大学医院实习资格的。对于一个研一的学生而言,能这么早进大学医院实习,很难得。这事,陈默没能帮到她。她第二次找他,是和她合租的另一个女生的前男友上门闹事,闹事的前男友是个健壮的白人,她说她很怕。她大概是从向南星那里听说,他有亲戚在美国这边做房产中介,这个忙,他自然是要帮的,帮她物色了几个治安比较好的社区。她唯独看上了他住的社区。她搬到了他的同一栋公寓,只不过她因为暂时没找到室友分摊房租,只能住半地下室。第三次她找他,是直接浑身湿透,找上门来的。当时正值12年的密歇根特大暴雨,她住的半地下室淹了,他刚从学校回来,看见门后挂着女士外套,还以为是室友的女朋友来了。室友却说:你朋友找你。暴雨还在继续,她的请求似乎合情合理:“能不能让我在你家沙发上睡一晚?”她的行李都被泡在半地下室里,陈默拿了套自己的衣服给她穿。只是那套衣服,她再没有还给过他。*陈默一向看书到半夜,思绪因困意而变得缓慢时,他准备去洗手间洗漱,却发现门被自内反锁。他还没反应过来。他和室友俩大男人住一块,洗手间基本不反锁——没那么讲究。下意识地又扳了两下扶手,确定了门确实是被自内反锁,陈默才忽然想起来,如今家里,不止他和他室友。正要调头离开时,浴室门开了。最先袭来的是一阵带着热意的香味。人对嗅觉的记忆力,大部分时候要好于视觉及听觉,往后许多年,他都还记得这个属于她的味道。只不过在那时那刻,这阵香味对于他来说,还是极其陌生的。迟佳穿着他的衣服出来。他187的个头,他的衣服穿她身上,裤脚向上挽了三下,还淹过脚背。她个子挺高的,这么一衬,也变得娇小了。“你要用洗手间?”她擦着头发,侧了侧身,为他让路。陈默平复了一下心情,与她擦肩而过进了洗手间。反手关上门的前一刻,见她两颊被热气晕成绯色的脸上,勾起一笑:“谢谢你收留我。”“举手之劳。”浴室门随即关上。陈默洗漱时,看见挂在一旁,电话绳式样的头发绳,愣了一下。想到刚才洗手间门外,她的笑容。不得不承认,懂得示弱的女孩子,会勾起男人的保护欲。等他洗漱完之后,出了浴室准备回房,却碰见室友大半夜的去厨房拿可乐,开放式的厨房,冰箱里的灯,令他在洗手间这边,就能看清自己室友在冰箱前的一举一动。室友原本只拿了一罐可乐,关上冰箱门的前一刻,意味不明地回头瞧了眼客厅。迟佳正坐在沙发上玩手机,低着头垂着肩膀,男士t恤的领口有些宽,她一侧肩膀露了出来,皮肤很白。就这么,陈默的室友从冰箱里又多拿了一罐可乐出来,顺便抄上餐桌上的两袋薯片,走向客厅。这个夜晚,不能平白浪费了。陈默脚下没动——前一秒觉得,自己不要坏人好事。后一秒却开了口:“迟佳!”声音不卑不亢,在这夜里却格外明晰,迟佳吓了一跳,抬头。“你睡我房间吧,我睡客厅。”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