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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话题才是王道。“你昨晚邀请我去了。”回答得理所当然。“可是我又说不用你了啊。”“有么?可能我没听到。”理所当然地装傻。“都是你,本来好好的同学会,你一来就被搞砸了。”我这句的潜台词是,都是你长得太妖孽,明知道自己是个祸害还敢出现,摆明了就是来砸场的。“我只是来正一下身份,至于其他事,就不是我所能控制的了。”理所当然地推卸责任。“你什么身份?你和我什么关系?”我忽然有些懊恼来,烟月到底在想什么,我竟是一点也摸不清楚,而我同样摸不清楚的,还有自己的心。“我今晚不是说的很清楚了?我是你的,未婚夫。”未婚夫三个字重重落下,传入到我的耳中,那真实的感觉却让我不敢相信。“呵呵,”我笑了起来,带着一丝嘲讽,烟月真当我是三岁小孩么?连人神不得相恋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别开玩笑了,即使我再傻,也知道有些事是不可能的。”既然不可能,就别招惹我,一旦招惹我了,那么你就要负责到底。我的话里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而聪明如烟月,自然知道我是什么意思,所以他很是应景地沉默了,原本习惯邪邪上扬的嘴角失了弧度,只余一双波光潋滟的眸子,可正是那一双惊艳世人的眸子,里面却装满了深沉与孤傲,恍若一汪潭水,漾起浅浅涟漪,却又深邃如古井。“很多事情,不是命运说了算,而是——你我说了算。”简单的一句话,犹如一枚石子投入了平静的湖中,激荡起层层水花,同时也悸动了我的心房。不得不承认,烟月的一句话,就让我动了心,可也仅仅是动心而已,相较于得到再失去的痛苦,我宁愿选择从未开始,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我渴望爱情,但同时也害怕爱情,而每当我害怕的时候,我就会像鸵鸟一样,去拒绝所有可能的心动,我怕失去,我不敢爱。我很霸道,如果爱了,就要永远,要一辈子,在爱情中,我容不得分离。“我先去洗澡了。”我没有应答,而是转移了话题。“小雪,”烟月放下怀里的小萨,身子前倾靠近了我,“天庭出事了,我需要回去一趟。”果然,我还没开始,就已经要面临分离,即使这只是暂时的分离,“嗯,知道了。”估计是看我的口气过于平淡,烟月忽然站起,又顺带把我一把拉起来,而后拥住我,把头枕在我的肩上,“放心,我会尽快回来的。”眨眼间,烟月和残星也来了人间快十个月了,而这十个月里,烟月负责欺负我,残星负责被我欺负,三人倒生活得其乐融融,即使偶尔有口角也是无伤大雅的,还记得他们最初来这里时就说过,他们会在人间待一年,眼见着这一年之期就快要过去,我的内心竟产生一股强烈的不舍感,而现在,烟月要暂时回去,我的心情也瞬间低落了下来,终究是动了感情的,又怎么能轻易就舍弃。烟月的怀抱,带着一种莫名的安全感,温热的触感通过接触的肢体传播过来,一言一行都在安抚着我内心的落寞。“小星子会留在这里陪着你,如果你有什么事就找他。”我安静地窝在烟月怀里,听话地点点头,“我在这里向来活得风生水起,不会出什么事的,放心吧。”难得有如此安静的时刻,我和烟月不斗嘴不争吵,忽然间倒有些不习惯,只是此时的感觉,怕是欢喜多过厌烦吧。静静相拥了片刻,就连打在身上的月光都温柔了起来,暖熏熏的一片,宛若温度适宜的流水,悄然落满全身,流淌成一条寂静的河。“嗷呜。”被忽略的小萨抬起头,可怜兮兮地望着我和烟月。“小萨,闭上眼,少狗不宜。”“嗷呜。”小萨不满地发出最后一声抗议,而后听话地用爪子捂住眼睛,只剩下尾巴在那一摆一摆的。“烟月,知道我家小萨为什么只会叫嗷呜么?”我开始没话找话,现在的气氛过于安静,我真怕自己一个兽性大发把烟月扑了。“嗯?为何?”好像是知道我的心思般,烟月此刻发出的的声音,竟是带上了些柔柔的媚,仿佛一杯醉人的美酒,只引人酣畅下肚。我的心弦一动,发出的声音也沾染上了一丝娇媚,“因为宠物随主人啊,主人会卖萌,狗狗自然也会卖萌了。”“呵呵。”烟月搂得我太紧,以至于笑的时候,胸腔的震感连我都感受的到,我发誓,这是我听到的最好听的笑声。“小雪,等我回来的时候,你要给我答案。”烟月忽然松开我,用那双潋滟的凤目认真地看着我。失去了怀抱,一丝冷空气急速窜入体内,我不禁打了个寒颤,本想继续说笑糊弄过去,但面对着难得的认真与期冀,我唯有改口道,“好,我等你回来。”话一出口,我才惊觉,等这个字眼,似乎比爱更加深刻,比爱承担地更多,因为等待所花费的精力和所得到的结果,远远大过于爱,远远不同于爱。“最后一件事,你要相信我。”烟月的话音刚一落下,便恢复了长发红衣的模样,而下一秒,他就消失在了我的视线。我瞅着空气看了半天,又瞅着依旧捂着眼摇着尾巴的小萨看了半天,才终于回过神来,烟月是凭空消失了,真是来得神不知鬼不觉,走也走得神不知鬼不觉,我抖了抖眉毛,决定勉强接受神仙的这种不负责任行为。而至于烟月最后留下的那句话,我想,我是会相信他的吧。☆、又遇美男烟月嗖得一下就回天庭了,我的心也好像嗖得一下就空了,倒是残星,因为烟月的暂离,他常常过来陪我,我心甚慰,由此可见,残星是个懂事的乖宝宝。鉴于少了烟月,我本来无所事事的人生似乎更加无所事事了,所以我忽然灵光一闪,天灵盖一通,就决定去图书馆逛逛,本来在大学也就是维持在一学期去一到两次图书馆的频率,现在毕业了就更加没机会去图书馆淘书了。于是,在某一个风和日丽阳光甚为明媚的日子里,我吃过早餐,便优哉游哉地朝城里最大的图书馆进发。今天不是周末,又比较早,图书馆里的人寥寥可数,用一句俗套得不能再俗套的话来形容,这里安静得连针掉下的声音都能听见。为了保持图书馆的良好氛围,我尽量极为淑女轻飘飘地走进去,一面以雷达透视眼扫视每一排书的书目,一面注意着不被不长眼的书架撞着,待终于找到文学一类书目时,我忽的双眼冒光,尤似猎人看着猎物般,很是有一股蠢蠢欲动饿虎扑食的冲劲,而事实上,我也是以迫不及待光一般的速度奔向了我大爱的文学类书籍。果然饥渴了很久就是不一样,看到书就发了疯,像看到宝一样,内心里是满满的欢喜和满足。我在最边角的书架旁站定,眼睛全锁定在书本上,开始搜索目标,看到似乎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