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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仁!快点帮忙!”这是未来女婿,肯定是过来找小倩的,贾秀芳这会已经跑不动了,就想让倪健仁过来搭把手。“好你个rb鬼子,竟然骂我贱人!”疯子被贾秀芳气到了,手里的棍子挂着风的打。“我没说你贱,我叫我未来女婿,他叫健仁——”贾秀芳竟然还回头跟他解释。小倩推着她妈,“你还跟他说个什么,快跑!”贾秀芳对着倪建仁喊。“健仁,你边上有铁锨,快拿起来帮我们弄走他!”现在家家户户都在盖房子,刚好倪建仁脚边,有一个插着铁锨的沙堆。倪建仁一看,脏不拉几的疯子,奔着他的方向跑,吓的兰花指都翘起来了。扔下手里的水果袋子,朝着前方撒丫子跑,那速度,简直堪比短跑冠军。“阿姨啊,我去给你们找救兵啊,你们撑住啊!”千万别把疯子往这边引啊。...虽然情况很危险,但是小倩却莫名想笑。健仁,果然还是那么贱啊,遇到问题跑的真快。贾秀芳见未来的女婿跑了,身后的疯子又狂追,咬牙。“倩儿,你先跑,我拖他一会!”闺女腿受伤了,再这么跑,肯定还要挨打。小倩愣了,惊讶的看着贾秀芳,没想到mama竟然会护着自己?“你个瓜怂,还不跑,跑啊!”贾秀芳推小倩一把,自己找了块板砖,扭头奔着疯子就去了。小倩心刺了下,这种事,前世没发生过...她奔着沙堆跑过去,抄起铁锨,准备支援母亲,可是一回头才发现,疯子被一个穿迷彩服的男人,给按趴下了。这个男人的脸...!!!第六章当她的秀发拂过他的枪这个脸,小倩绝不会认错。健康的小麦色肤色,高挺的鼻梁,细长的单眼皮,紧抿的嘴角,只一个侧脸,就足以看出清隽俊美,高冷的气质源自很少有表情的脸,乍一看有点像盗墓笔记里的无邪,但是更有力量。如果把小麦色的皮肤换成白皙,脸形换上跟自己一样的瓜子脸,轮廓稍微柔和一些,就是她女儿小唯的样子,这男人跟她女儿超级像。准确的说,是女儿长的像他,因为,他就是女儿的亲爸,于明朗!于明朗原本就在这一片进行伏击埋伏,按着计划,他可能要潜伏好久,但是看到群众有危险,顾不上自己的潜伏任务,直接冲出来。一个疯子,哪里是特种部队小队长的对手,直接被于明朗三下五除二的按倒在地,双手反扣。疯子不甘心,嘴里还念呢,“你们这些要侵我家园的倭寇,我打死也不会屈服!”于明朗从兜里掏出绳子,给他捆的结结实实,还配合的说了句。“我死国生,我死犹荣,身虽死精神长生,成功成仁,实现大同!”疯子被震撼了,钦佩道,“这位壮士,难道也是我同道中人?”虽然疯子听不懂,但是觉得好厉害的样子。于明朗已经把人捆好了,“部队番号保密——记住,不要拿老百姓一针一线。”“是!”疯子被他折服了。“噗!”小倩被于明朗逗笑了。其实她一直怀疑,于明朗这个面瘫冰山,心里住着文艺小青年,但他打死也不承认。看他刚刚跟疯子对话,小倩确定了,自己前世的判断没错。她一笑,于明朗的视线被吸引过来了,这才发现,这不是刚刚的周芷若同款美人痣吗?刚刚从瞄准镜里看,只觉这姑娘长的很秀气,近距离一看,于明朗就觉得,心头像是有夏天的风吹过,暖暖又带点小清新。皮肤特别白皙,像是嫩汪汪的白玉豆腐,用手一戳就会破,银边眼镜下,双眼狡黠,特别有灵气,没控制住,又往人家的周芷若同款美人痣看过去,五官组合在一起,真是个怎么看,怎么舒心的姑娘。“唉呀妈呀,吓死我了。”惊魂未定的贾秀芳拍拍胸脯,扔下手里的板砖,对着于明朗道谢。“解放军同志,谢谢您了,那个,要不上家里喝口水?”贾秀芳到现在,也没看明白,这一身迷彩的男人到底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好像是从天上跳下来的?反正甭管怎样,他救了自己和女儿。“谢谢,不用了,这个人你们认识吗?”于明朗把视线从小倩身上挪回来。“是我们家前院的七婶儿家的傻儿子,脑子彪了,没事就跑出来,然后...”贾秀芳是典型的话唠,甭管人家愿不愿意听,话匣子打开就墨迹个没完。小倩看于明朗身穿野战服,带着头盔,身后还背着他的狙击枪,猜到这家伙可能是在附近军演,没想到,重生第一天,又被他救了。比前世,他救她,要早了好几年。前世勾搭上于明郎,是她无悔人生里,少数愧疚事之一,那时候她心情不好跑到酒吧买醉。倒霉的遇到劫匪劫持,于明郎作为特种大队队长,带队营救,当时匪徒就劫持着她,刀在脖子上架着,她吓坏了。几次谈判无果,作为狙击手的于明郎果断开枪,陈小倩清晰的看到这个男人如何的开枪,那动作,那眼神,简直了。得救后,她瘫坐在地上,于明郎给她披上了军大衣,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天冷不要穿裙子,酒吧这种地方少来。然后她就用各种方法,弄到人家的联系方式,高学历漂亮的女博士,追个没有恋爱经历的傻大兵,简直犹如无人之地,攻下他也是手到擒来。后来人家结婚报告都打好了,她因为某种原因跑路了,走的时候还怀了女儿...没想到,他竟然找了自己那么多年,在她死前,还为她流下那么伤心的泪。此时再见,彼此都是年轻的模样,可是本已经已经苍老的心,却在看到年轻的于明朗的那一刻,不受控制的乱跳。看到他,就想到女儿——或许还有其他的原因,反正不管是什么,于明朗的提前出现,让小倩失去应有的水准与优雅,只能愣愣的站在原地,看着于明朗。